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在省纪委举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培训会进行专题辅导

文章来源:  时间: 2017-04-12 11:32

  培训现场

 

  近日,省纪委举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专题培训,传达学习中央《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两项法规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对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作出部署。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傅奎,省政府党组成员、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省预防腐败局局长许显辉对此高度重视,要求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带头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并加强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监督执纪。省纪委领导李宗文、汤军、王前良、刘文杰、王洪斌等出席。委厅机关、派驻纪检组、省委巡视办组180余名副处以上干部参加培训。

  会议指出,领导干部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中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制度设计和工作抓手。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明确提出要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要长期坚持、不断完善,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更大作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作出了新的明确规定,提出“领导干部必须强化组织观念,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必须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要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中央两项法规精神,切实提高站位,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从讲政治、讲忠诚的高度,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如实向组织报告,做好各项“规定动作”,完成首次填报工作。对不如实填报、漏报瞒报的行为,将严肃追究责任,确保每个人都如实准确填报,确保纪检监察干部的填报工作走在前列、作出表率。

  会议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的监督执纪问责,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对不如实报告、漏报瞒报的行为较真碰硬,敢于亮剑,确保两项法规的贯彻执行。

  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了专题辅导。(文/贺胤育 图/陆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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