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抓严抓实专项治理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工作

文章来源:  时间: 2017-07-29 09:18:38

  自省、市委组织部部署开展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以来,新化县委组织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及时对全县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按时限要求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下发“两个文件”,精心谋划部署。及时转发了《中共娄底市委组织部、娄底市公安局关于开展违规办理持有因私事出国(境)证件和身份证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娄组电〔20172号)、下发了《关于新化县领导干部因私事出国(境)证件专项清理工作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的通知》(新证清发〔20171号)等二份文件,对全县科级干部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清理收缴和信息备案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靠实主体责任,确定完成时限,对登记备案人员范围、登记备案程序和证件管理等有关工作进行了明确,全县所有县直单位和乡镇场区办倒排工期,限时报送,已全面完成登记备案人员信息报送审核工作,为稳步推进全县违规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对照“二个一律”,狠抓专项治理。一是按照“应备尽备、一个不漏”的原则,全县各县直单位、乡镇场区办所有在职科级干部,包括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一律纳入登记备案范围,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按照“先审核、后录入”的原则,强化信息审核力度,防止出现漏登漏报、信息不实等问题,共备案科级干部2375人。同时,将机要、保密、财务等重点部门和重要岗位人员全部纳入报备范围。二是按照“应交尽交、一个不少”的原则,督促相关人员一律将所持有效因私出国(境)证件交由县委组织部集中统一保管。对证件丢失的,及时予以注销。

建立“三本台账”,完善日常监督。一是建立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信息查询台账,健全完善备案人员基本信息,为登记备案人员信息查询和变更奠定基础。二是建立证件登记管理台帐,对所有县处级干部、乡科级干部上交的因私出国(境)证件实行台账管理、严格使用审批。三是建立县管干部因私出国(境)情况登记台账和县管干部因私出国(境)办证专用登记台帐,对登记备案人员持有因私出国(境)有效证件信息和因私出国(境)记录,进行全面登记。通过信息报备和台账管理,不断强化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日常监管。

    健全“三项机制”,推进长效管理。一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县委组织部与县公安局加强沟通协作,建立信息互通、共享和工作联动机制,并根据县公安局的查询结果,及时对登记备案人员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及因私出国(境)情况进行重点核查,做到“应查尽查、一个不减”,对发现违规持有、瞒报因私出国境证件的,及时收缴或责令注销。二是建立证件审批机制,建立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日常管理和领用审批制度,做到证件严格保管,领用严格审批。三是建立登记备案人员信息库动态管理和定期更新维护制度。备案人员工作单位、现任职务、主管部门等发生变化的,由县委组织部督促其原所在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到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变更相应登记备案内容;新提拔科级干部,由县委组织部督促其所在单位在任职文件下发3个工作日内到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登记备案信息,并将所持的因私出国(境)证件上交至县委组织部集中保管。县委组织部每半年与县公安局就出入境管理信息进行沟通核对,坚决扎紧“篱笆”,坚决堵塞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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