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四个突出”做实驻村帮扶工作

文章来源: 省扶贫办网站  时间: 2018-04-13 11:07

为切实加强对驻村帮扶工作队的管理,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脱贫攻坚先锋队主力军的作用,确保完成全县整体脱贫摘帽的任务,安化县提高站位、整体谋划,落实“ 四个突出”,做实驻村帮扶工作。

突出“精准选派”。为确保驻村帮扶工作干部下得去、管得住、干得好,在驻村帮扶工作队干部的选派上,按照“尽锐出战”要求,从政治素质高、综合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熟悉农村基层工作的优秀中青年干部中,优先选派“狮子型”干部和后备干部。该县派驻村办按照选优配强工作队要求,对各单位报送的驻村工作队队员进行了严格的资格审查,其中10个工作队因存在年龄结构不合理、农村基层工作不熟悉、第一书记不符合要求等问题,退回派驻单位重新选派,并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经过调整和优化,县直单位和有关乡镇选派的92支驻村帮扶工作队219名队员均做到了优中选优。同时对帮扶队员实行动态管理,对工作不主动,履职不到位,不能胜任扶贫工作的将予以召回。

突出“从严管理”。为进一步加强县派驻村帮扶工作队及结对帮扶责任人的管理,该县修改完善了《安化县县派驻村帮扶工作队及结对帮扶责任人管理办法》,重点从队员选派、职责任务、管理考核、纪律监督上进一步严要求、强措施。明确要求工作队员与原单位工作真正脱钩,每月驻村时间不少于20天,严格考勤纪律,因公离岗和因私离岗都必须履行报备、请假手续。要求帮扶责任人详细掌握贫困户信息,主动作为,积极帮助贫困户制定脱贫方案,每月至少上门走访一次。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安化县纪委、安化县委组织部制定了《安化县脱贫攻坚县派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工作纪律“八不准”》,对消极应付、不负责任、工作不力的驻村帮扶单位和领导干部、驻村干部严肃追究责任;对工作消极怠慢,不了解扶贫政策,没有按要求走访的将严肃问责。为全面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突出“督查考核”。为确保贫困县顺利摘帽,该县县派驻村办会同县纪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扶贫开发局组成联合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不定期对驻村帮扶工作和结对帮扶工作开展督查,及时掌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向全县通报。县纪委不定期的开展扶贫领域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查处责任不实、工作不力、管理不严和情况不准等问题,以高压态势倒逼工作队员履行工作职责。帮扶工作考核与单位年度绩效考核挂钩,驻村帮扶工作考核没有评为“优秀”等次的,其单位年度绩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驻村帮扶工作考核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其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评为“不合格”等次。

突出“服务保障”。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安化县派驻村帮扶工作领导小组,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实施县级领导挂帅重点指导,每位县级领导联系 2-3 个贫困村和非贫困村,县级领导共挂帅联系93个贫困村和非贫困村。负责统筹协调联点贫困村的精准扶贫工作的落实,督促指导驻村工作队开展帮扶工作;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工作队进驻前,安化县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各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岗前培训,对七千余名结对帮扶责任人进行了轮训,帮助他们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三是注重人文关怀。驻村帮扶工作评先评优实行计划单列,对驻村帮扶工作队年度考核评为“优秀”“合格”等次的,其驻村工作队队长和队员年度绩效奖金在本单位干职工绩效奖金的基础上分别上浮30%和15%;对表现突出的驻村帮扶干部予以表彰奖励,择优选拔使用;同时加强协调,解决好驻村工作队员的工作、生活保障及待遇问题,确保他们全身心投入到驻村帮扶工作中。(文/刘志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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