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出台人才分类评价改革政策 精准施策 激发活力

文章来源: 中国组织人事报  时间: 2018-11-16 10:39

中国组织人事报西安讯(通讯员 独萍 杨立辰)近日,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工作的通知》,面向科技人才,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人才,教育人才,医疗卫生人才,工程技术和技能人才,企业、基层一线、青年人才等,从人才分类、评价标准、评价方式三个方面提出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规范性、指导性意见,进一步创新人才评价机制,激发各领域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在科技人才评价方面,建立健全以科研诚信为基础,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积极实施有利于科技人才潜心研究和创新的评价制度。

在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人才评价方面,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为人民做学问的研究立场、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注重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继承性和民族性、原创性和时代性、系统性和专业性相统一。

在教育人才评价方面,坚持立德树人,把教书育人作为教育人才评价的核心内容,注重对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专业发展的综合评价,建立充分体现不同类型教师岗位特点的评价标准。

在医疗卫生人才评价方面,强化医疗卫生人才临床实践能力评价,完善涵盖医德医风、临床实践、科研带教、公共卫生服务等要素的评价指标体系。

在工程技术和技能人才评价方面,建立适应工程技术专业化、标准化程度高、通用性强等特点,重点评价工程技术人才掌握必备专业理论知识和解决工程技术难题、技术创造发明、技术推广应用、工程项目设计、工艺流程标准开发等实际能力和业绩。健全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知识水平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对技能型人才突出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关键生产技术难题要求。

在企业、基层一线、青年人才评价方面,建立与产业发展需求、经济结构相适应的企业人才评价机制,突出创新创业实践能力,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以及对经营业绩和综合素质的考核。健全以职业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评价制度,完善青年人才评价激励措施,探索建立优秀青年人才举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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