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出台30项援疆干部人才管理措施 服务倾心倾力 援疆真情真意

文章来源: 中国组织人事报  时间: 2019-01-09 15:17

中国组织人事报乌鲁木齐讯 (通讯员 辛祖轩)为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进干部人才援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激励广大援疆干部人才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近日,新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援疆干部人才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从选派轮换、教育培训、安排使用等方面明确30项措施,着力加强援疆干部人才管理服务。

精准选派轮换。要求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新疆工作总目标,在充分调研摸底、广泛征求意见、与援派省市(单位)沟通协商的基础上,严格按照优化结构、精准选派的原则,在轮换前6个月启动新一批需求计划编制工作。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和平级择优选派要求,确保援疆干部人才在符合中央明确的基本条件外,还要能够适应艰苦地区工作,对担任省市援疆工作前方指挥部负责人的,还应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能力,善于抓班子带队伍,有发展潜力,优先考虑有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岗位工作经历或援派工作经历的人员。要求提前与援派省市(单位)对接轮换规模、层次等事宜,确保人选、到岗时间“双确定”,避免出现脱节断档现象。

强化教育培训。明确援疆干部人才进疆工作后,由(区、地、师)组织部门,分别对全体援疆干部人才进行不少于5天的集中培训,主要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等方面设计培训内容,帮助吃透精神,了解情况,明确任务,尽快进入工作角色。开展党内主题教育,强化援疆干部人才政治担当,牢记援疆使命,主动向“三股势力”“两面人”发声亮剑。把日常教育贯穿援疆干部人才工作生活全过程,纳入当地干部和人才教育培训计划,要求县处级以上干部在疆3年期间一般应安排1次疆内培训,其他援疆干部人才适时安排中短期培训。

合理安排使用。明确援疆干部人才全部在受援地(单位)任职,将援疆指挥部纳入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班子成员中至少安排1名同志协助受援地分管领导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安排援疆干部人才分管经济社会发展等中心工作,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充分发挥在班子决策中的作用。鼓励援疆干部人才积极向当地干部传授专业知识、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帮助更新思想观念、拓宽工作思路、提升能力素质。扎实开展“组团式”医疗援疆和教育援疆,努力把“组团式”援疆工作打造成政治工程、民生工程和团结工程。

完善考核机制。明确考核内容,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考核政治表现、工作实绩、敢于担当、遵守纪律等方面情况,既注重在疆率、在岗率,更注重在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新疆稳定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助力脱贫攻坚、加强交往交流交融中的现实表现和作用发挥情况,把受援地(单位)干部群众、省市援疆前指和知情人的意见,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防止以测评谈话打分考核评价干部人才。根据干部成熟度和工作需要,优先提拔使用基层一线、南疆地区工作和连续或多次参加援派的援疆干部人才,进一步明确导向,激励援疆干部担当作为。

严明纪律要求。强调受援地(单位)管理主体责任,把援疆干部人才纳入当地干部人才队伍,一视同仁、不搞特殊,注重发挥省市援疆工作前方指挥部和自我管理委员会的作用。明确援疆干部人才“五严守、五严禁”要求,严格重大情况报告制度,援疆干部人才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向受援地(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告本人援疆期间表彰奖励、重大工作失误、重大疾病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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