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委组织部制定“12380”举报查核工作规程 为干部干事创业保驾护航

文章来源: 中国组织人事报  时间: 2019-08-21 08:42

中国组织人事报上海讯 (通讯员 沪组)近日,上海市委组织部制定“12380”举报查核工作规程,为干部干事创业保驾护航。

规范工作程序,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规范举报件受理、办理、审理以及日常管理环节中的程序、时限等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凡提必查”纪律要求,对疑点没有排除、问题没有查清的,明确不得提交有关会议讨论或者办理任职手续,严防“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明确违反工作纪律的具体情形,对经查证属实的违规情况,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并采取会议、文件等方式进行通报。结合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离任检查、“带病提拔”问题倒查等工作,加大对承办单位举报查核工作监督检查力度。

完善快查快办“绿色通道”机制,突出快速高效。明确适用条件,对干部考察、任职前公示等选拔任用工作中收到的举报件,中央巡视、换届风气监督等工作中转交的举报件,上级机关转办、督办以及领导批示查核的举报件,要求即收即办、快查快办、迅速处理、及时反馈,明确7日办理期限。对确系因特殊情况或举报问题较为复杂,一时难以查清的举报件,允许承办单位申请并经批准后延长办理期限。对内容重复并已形成结论的举报件,简化工作程序,避免反复查核。

建立诬告陷害查处和澄清正名机制,旗帜鲜明撑腰鼓劲。细化诬告陷害5种具体情形,明确在相关问题查核清楚后,对受到诬告、诽谤、陷害或者由于失实举报造成不良影响的,及时采取通报会、谈心谈话等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为干部澄清事实、主动正名。对经查实系诬告陷害行为的,及时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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