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对在疫情防治中承担重要职能、做出突出贡献的医疗和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可适当提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
疫情防控相关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需要紧急补充医护人员等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可简化招聘程序,设立招聘绿色通道。可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采用网上面试、考察等方式直接招聘聘用,以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相关招聘手续可在疫情过后补办。
河北
将医务人员在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表现作为职称评审中医德医风考核的重要内容。
对于获得县级以上及省级部门表彰的,可不受岗位申报数额限制,提前2年或以上申报参评高一级职称;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获得县级以上部门表彰奖励的医务人员,单位没有相应岗位空缺的可超岗位聘用。
吉林
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医护人员,在职称晋升或岗位晋级时,可打破规定条件限制,实行单独认定、特设岗位聘任,不占本单位结构比例数额。
适时分批组织参加国情研修、休假疗养,发放高层次人才“吉享卡”,为援鄂医护人员,提供为期3年的健康体检服务。
江苏
对投身疫情防控斗争一线的专家和医护人员,其在疫情防控斗争一线的品德、能力和业绩表现,直接作为申报评审职称时的重要依据。
对于表现突出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已具备副高级职称的直接认定正高级职称,未取得高级职称的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获得市级、县级党委、政府以及省级部门表彰的,不受学历、资历、论文等限制直接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以考代评”的职称除外)。
福建
外派援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可提前1年申报(报考)高一级职称(资格)。援鄂经历视同具备所申报职称规定的基层服务、到上级医疗机构进修工作经历和当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学分。
在省内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受县(处)级以上表彰或通报表扬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在申报、评审、聘任高一级职称时给予优先。
河南
对在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专家人才特别是医疗卫生工作者,在职称评聘中优先申报、优先参评、优先聘任,免除卫生支农任务,继续教育学分不作要求,其防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工作总结专题报告可作为晋升职称时的重要业绩成果。
对参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一线工作的专家人才,符合“中原千人计划”、“中原百人计划”、河南省优秀专家、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申报条件的,可享受一次不受指标限制,单独申报,优先评选的政策。
湖南
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兴产一线专技人才撑腰鼓劲,对其在专业探索过程中出现的失误和误解,及时调查核实,加大容错纠错和澄清保护力度。
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为驰援湖北和战斗在全省疫情防控一线业绩突出的医卫人员单列指标。对参加一线防控的专技人才,可单列核定2020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指标,优秀比例可适当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