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系列新举措决战脱贫攻坚

文章来源: 湖南日报  时间: 2020-03-22 09:15

农村低保提标,开展委托照料服务,新增供养床位5000张

省民政厅系列新举措决战脱贫攻坚

湖南日报记者 陈勇

3月20日,全省民政系统召开“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奋力夺取疫情防控最后胜利工作视频会议”,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记者从会上了解到,省民政厅推出一系列新的政策举措,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小康、夺取疫情防控最后胜利贡献民政力量。

实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脱贫行动

紧盯在保对象、脱贫监测人口、低收入困难对象、突发临时困难对象四类重点对象,全面摸清困难群众底数,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提高标准水平。2020年1月起,各地农村低保标准不得低于4000元/年,救助水平相应提高;城市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在2019年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大与财政部门对接,明确标准水平,做好资金测算,足额安排资金,最晚于4月份完成提标并补发1-3月的提标资金。特困人员按低保标准1.3倍发放供养金。

推进精准救助。各地要全面开展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比对,促进社会救助由“评议为主、核算为辅”向“核算为主、评议为辅”转变,由“分类分档救助”向“精准差额救助”转变。

全面开展委托照料服务。由县级民政部门统一制定委托照料服务协议文本,指导乡镇(街道)全面签订委托照料服务协议,明确照料服务内容和标准,重点做好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日常看护、生活照料等服务。

加强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

严格落实“单人户”纳入政策,将符合条件的重残、重病对象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对获得低保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残和重病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适当提高救助标准水平。

全面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福利保障政策,确保集中供养孤儿保障标准不低于1350元/月;散居孤儿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及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中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不低于950元/月;其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散居孤儿标准50%发放。

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确保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分别不低于65元/月。精准确定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料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建立居家照料为主、村组帮扶为辅、有条件的地方实行集中照料的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料服务体系。

全面建立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保护体系。建立基础台账数据库,落实定期探访制度,细化关爱帮扶措施,督促家庭监护主体责任落实。

统筹做好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工作

加快推进村规民约修订完善,持续开展“树新风、治陋习”活动,树立文明节俭新风尚,切实减轻困难群众负担。

全面实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机构提质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新改扩建特困供养机构50所,新增供养床位5000张,其中护理型床位80%以上”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任务,重点资助深度贫困地区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建设。继续开展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示范,推动怀化市、邵阳市等贫困地区对纳入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继续组织实施“万家社会组织进千村帮万户”活动和深化脱贫攻坚农技行动、光明行动、牵手行动等“五个专项行动”,动员省本级社会组织开展扶贫对接,做好供需匹配。

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社工站平台作用,引导社工和志愿服务者参与,加强资源链结,引导专业社工和志愿者参与困难群众关爱帮扶工作,针对困难对象及家庭开展心理疏导、职业培训和社会资源整合等专业服务。

通过慈善培训、湖南慈善奖评选、募捐方案备案等渠道引导慈善组织将慈善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通过轻松筹网络募捐等手段,帮助农村贫困人口减轻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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