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四轮驱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文章来源: 红星网  时间: 2020-07-02 10:49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蓝山县强化党建引领,坚持四轮驱动,扎实推进“三变改革”,着力破解发展“瓶颈”,推动全县村级集体经济提质增效。

一、坚持高位推动。一是强化领导。蓝山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常务副县长、县委组织部长和县委、县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的高规格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农业农村局设立办公室,抽调专人专抓。二是强化责任。进一步压实县、镇、村三级书记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第一责任人责任,纳入乡镇年度绩效评估和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纳入村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的重要内容。村集体经济发展年度任务未完成的,乡镇基层党建工作考核一律不得评为先进。三是强化帮扶。建立县级领导联村和县直单位包村制度,县级领导率先垂范,每人联系1个以上个重点扶持村或集体经济薄弱村,每个村明确1个县直单位包村结对帮扶,乡镇班子成员每人确定1个村作为联系点进行精准扶持。全县34名县级领导、62个县直单位包干帮扶68个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二、出台政策撬动。一是完善政策措施。蓝山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了《蓝山县2020年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攻坚工作方案》《深化党建引领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和《蓝山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考核奖惩办法》,明确目标要求、发展模式和保障措施,为全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二是强化资金投入。县财政安排500万元作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年经营性收入少于5万元的薄弱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产业项目。同时,与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相融合,整合涉农资金和财政奖补资金,集中资源资金发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产业项目。三是协调信贷扶持。鼓励金融机构优先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对符合条件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在充分考评的基础上,协调农商银行降低贷款利率、延长贷款期限、成立融资担保公司担保等优惠和扶持。

三、拓宽渠道带动。充分利用区位和资源优势,全力推进“三变改革”,鼓励村集体盘活资源、资金、资产,通过土地开发、置办物业、资源入股、兴办合作社等多种途径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一是立足当地资源。充分发掘当地荒山、水面等资源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使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变不动产为动产,变存量资产为增量资产。如所城镇联营村,利用本村水资源优势,参与水电站入股40万元,每年给村集体分红8万元。二是盘活集体土地。引导村级组织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开展农村土地整治,盘活土地资源,走以地生财、以财兴村的路子,获得稳定的土地收益。如毛俊镇毛俊村充分利用地处集贸市场的优势,通过盘活土地、整合资源、滚动开发,通过兴建农贸市场、自来水厂、村级客运站、停车场、住宅小区、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等促进增收,2018年村集体经济收入达750万元。三是发展特色产业。通过“专业合作社+农户+基地”的经营模式,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种养基地、现代设施农业、林下经济、乡村旅游,增加村集体收入。目前,全县建立“三变改革”示范村34个。如毛俊镇双河村发展中药材黄精种植30亩,高山西瓜种植40亩,2019年种植西瓜为村集体经济增加收入7万元。湘江源瑶族乡坪源村充分利用2019年省扶持壮大村级集体资金发展猕猴桃100多亩,每年增加村级集体资金10万元。

四、奖惩激励促动。制定出台《蓝山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考核奖惩办法》,完善奖惩机制。设置完成任务奖,优质项目奖、特别贡献奖,对县直帮扶单位、乡镇、村三级团队给予重奖激励。对列入集体经济收入考核的行政村,每达标一个村,奖励包村县直单位4000元、乡镇4000元、行政村2000元;根据完成项目的质量评选优质项目奖10个,其中一等奖2个,奖金20000元,二等奖3个,奖金15000元,三等奖5个,奖金10000元;对形成连片产业,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项目奖励3万元。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有突出贡献村干部在事业单位招聘、公务员招考、择优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评先评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考核年度内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联村县级领导当年度考核不得评先评优,包村帮扶的县直单位一把手、所涉乡镇党委书记当年度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包村帮扶的县直单位党委(党组)、乡镇党委在当年度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实现薄弱村转化的村党组织书记(主任),及时予以组织处理,不得列为下届村干部人选。(蓝山县委组织部 余席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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