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2021年第一批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 红星网  时间: 2021-06-22 15:34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持续推进“洪江市人才行动计划”,吸引集聚更多优秀人才助推洪江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洪江市委、市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及对象

本公告所指引进人才是指从本市行政区域外引进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急需紧缺岗位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其中研究生是指全日制研究生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规定的从2017年起通过全国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引进计划

本次人才引进岗位计划共52个。具体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洪江市2021年企事业单位第一批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需求目录》(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引进人才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与工作岗位相匹配的工作技能;

4.学历、学位、职称、专业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

5.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1986年5月31日(含)以后出生,急需紧缺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1981年5月3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应在1976年5月31日(含)以后出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应在1971年5月31日(含)以后出生。

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5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尚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6.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在洪江市行政区域内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工作的;

9.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通过洪江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遴选、招聘等考试且公示的;

10.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在洪江市相关企事业单位辞职未满一年或辞退未满两年的;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引进程序

人才引进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递补、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可以是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市人社局进行审核。

(1)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自公告之日起即可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截止2021年7月5日下午17:30。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洪江市2021年企事业单位第一批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就业推荐表)扫描件打包成压缩文件(压缩文件名格式为“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联系方式”)发送至报名邮箱(hhjsrcb@163.com)。网上报名考生需于2021年7月7日至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携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原就业服务大厅)现场报名处进行资格审查。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时间:2021年7月7日至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地点: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原就业服务大厅)。

应聘人员须填写《洪江市2021年企事业单位第一批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1寸免冠照片三张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2021年应届毕业生,尚未有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毕业学校开具能取得相关证书的证明。如被确定聘用,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在报名现场由市人社局、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洪江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注意事项: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与考试时所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专业审查参考《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引进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或专业相近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市人才引进工作组认定。对于岗位条件的设置,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报考人员因报名登记信息填写错漏或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委托他人报名出现上述情况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责任自负。

2.考试。根据岗位要求和报名人数,可采取结构化面试、试教、专业能力测试、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根据岗位性质和特点选择其中一种方式,也可同时使用几种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末位成绩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考试成绩确定。考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

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通知。

3. 体检。根据引进计划,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 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座谈、分析评估等形式,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了解其是否存在影响引进的情形,并出具考察报告。

5.递补。对因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用人单位可申请递补,须经人才引进工作组批准,递补最多不能超过两次。

6.公示与聘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报市委审批同意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并查实确有影响引进问题的,取消引进资格,该岗位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对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入编手续,按国家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对国有企业引进的人才,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按国家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兑现有关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退还所有专项补贴。

企事业单位在与引进对象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前,任何环节发现引进对象有不符合引进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引进情形的,均可取消引进聘用资格。引进人员在洪江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五、政策待遇

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企事业单位有关待遇外,还享受以下政策待遇(教师引进按《洪江市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五年行动计划(2017-2021年)》(洪发〔2017〕8号)文件执行):

1、住房补贴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40万元,博士研究生人才30万元,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0万元,硕士研究生10万元,按每年20%分5年发放到位。年底一次性发放当年度住房补贴。对免费安排了人才公寓房的,参照租房市价减发相应的住房补贴。

2、生活补贴

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每人每月4000元,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每人每月3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发放期限为5年。年底一次性发放当年度生活补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本年度生活补贴每月增加1000元。

3、家属安置

对全职引进各类人才,积极帮助解决夫妻分居、子女入学等问题。从市外引进的各类人才,其配偶是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编制人员且属于我市干部管理权限的,在编制内给予对口安排;无固定工作的,积极推荐参加我市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其子女需转入我市入学入托的,由教育部门妥善安排。

4、其他待遇

对全职引进人才优先推荐评定职称。对贡献突出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依照相关规定,可优先使用或破格提拔,可优先调任为领导职务公务员,可优先推荐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相关信息在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js.gov.cn/hjs/c123618/tyzlmlist2020.shtml)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本人所留联系电话畅通。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各引进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对在报名资格条件上弄虚作假或违反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

3. 因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全国高、中风险重点防控地区(以国家疾控部门发布的相关信息进行适时调整)来洪返洪人员须持有当地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才能参加报名和考试,境外返洪来洪人员如需报名需经过“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和体检等环节请考生务必佩戴口罩,提供全省通用绿色健康码,并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做到讲究卫生、遵守纪律、文明出行,保持间隔距离。

4.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洪江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洪江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邓娅萍 联系电话:0745—7731069

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联系人:王晖 联系电话:0745—7732781

附件:

1、《洪江市2021年企事业单位第一批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需求目录.xlsx

2、《洪江市2021年企事业单位第一批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docx


中共洪江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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