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人才活力 推动科技创新

文章来源:  时间: 2021-07-19 16:50

人才是科技创新的根基。科技创新要取得突破,离不开强大的人力资本和人才资源作为支撑。然而,当前我国人才队伍结构不尽合理、高精尖人才匮乏、创新创造活力不强等问题依然存在。身处两个大局,只有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充分激发广大科技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释放科技创新人才活力,才能切实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源头活水”,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输出不竭动力。

改变传统观念,广角地认知人才。当前,社会上仍然存在以职业划分层次的“等级”观念,在传统认知中,人们往往更青睐于学术研究、行政管理等相关行业,狭隘地将“人才”与相关从业者划上等号,而对技术工种、职业教育,缺乏相应的认可。这种认知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人才“多元化”发展的进程,长此以往,必然导致科技创新中出现高精尖技能人才短缺的问题。因此,改变这种认知误区刻不容缓。要切实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职业观、人才观,弘扬工匠精神,讲好劳模故事,使“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理念深入人心,让更多的年轻人愿意投身技能成才之路。

打破隐性台阶,合理地评价人才。一段时间来,部分地区在评价科技人才时唯学历、唯职称、唯论文、唯资历,诚然这些指标在某种程度上确实能反映一个人的能力高低,但仅仅简单地以指标来评价人才,难免有“纸上谈兵”之嫌,也会造成人才资源的流失。合理完善的评价机制才能最大程度地发现人才、用好人才,保护人才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因此,要打破隐性台阶,注重用现实成绩、核心能力、市场需求来评价人才,还要强化用人单位人才评价主体地位,坚持“谁用谁评”。同时在使用人才时,要加大针对性、实用性,合理匹配岗位,做到人尽其才。

回归科研本质,大力地松绑人才。科技创新不可能一蹴而就,往往是在日积月累的潜心钻研中寻求突破。因此,要将松绑减负落到实处,让科技人才有更多的精力用在创新探索上。要拿出更大的勇气推动科技管理职能转变,让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从繁琐、不必要的体制机制束缚中解放出来。一方面,要减少不必要的检查、评比和申报流程,将科研人员从“无穷的报表和审批”中解放出来;另一方面,要让科研活动回归本质,让科研人员脱身于各类应景性、应酬性活动和迎来送往当中。改革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管理方式也是关键一环,要大力实行“揭榜挂帅”、“赛马”等制度,做到不论资历、不设门槛,让有真才实学的科技人员英雄有用武之地。

营造优良环境,切实地赋能人才。环境之于人才,犹如水之于鱼、鸟之于林。创造人才发展的良好环境才能源源不断地培养造就人才、激发创新活力。要更加重视人才自主培养,加大资金、项目、政策等方面的投入,力求培养出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要发挥“老带新”作用,传好科技创新“接力棒”,言传身教,提携后学,鼓励年轻人大胆创新、勇于创新。要持续优化爱才敬才的社会氛围,让崇尚科学、热爱科学的风气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我们还要清楚地认识到,创新从来不是简单的事,创新的路上往往是“摸着石头过河”,难免会遇到“暗礁”和“深水区”。因此,我们要给予创新人才更多的包容和鼓励,建立合理的容错纠错机制,宽容“探索性失误”,为那些敢于创新的人才解除后顾之忧。

(供稿:桃源县委组织部 黄峥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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