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按下乡村人才振兴“加速键”

文章来源: 红星云  时间: 2021-07-27 11:41

近期,为加速集聚推进乡村振兴的智力动能,进一步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长沙市制定出台《长沙市乡村振兴产业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措施》及13个配套实施办法,重点针对农业产业领军人才、新型职业农民、乡村技能人才、科技特派员和各类返乡入乡创业人才,从认定、培养、服务等方面给予全方位支持。

农业产业领军人才:将农业产业领军人才认定为一类、二类、三类,发放长沙人才绿卡,对应长沙市B、C、D类高层次人才享受子女入学、购房、优才贷、机场高铁站VIP、医疗保健等优惠服务;符合引进条件的人才,对应纳入长沙市高精尖人才领跑工程和紧缺急需人才集聚工程支持范围,最高给予150万元奖励补贴和150平方米全额购房补贴。

新型职业农民:对新取得初级、中级、高级新型职业农民证书的分别给予3000元、5000元、10000元一次性补助;取得中、高级证书的新型职业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年度社保缴费基准值的60%为档次标准,财政补贴12%。

乡村技能人才:对取得“乡村工匠”初级、中级、高级证书的分别给予2000元、3000元、5000元一次性补助;将“乡村工匠”竞赛活动纳入长沙市“十行状元、百优工匠”竞赛活动范围,对获奖者最高给予6万元奖励;每年评选设立10家左右乡村名匠工作室,每家给予5万元配套支持。

科技特派员:加大选派支持力度,全市常年选派农业科技特派员300名以上。科技特派员服务期间按规定给予相应的伙食补助、下乡补助和交通补助;鼓励特派员与派驻单位共同开展科技创新,市级派驻单位每年安排10万元科技项目经费;每三年评选10个优秀农业科技特派员项目和10名优秀农业科技特派员,分别给予2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和6万元奖励补贴;鼓励和支持科技特派员组团服务,每个团队给予15万元左右的经费支持。

返乡入乡创业人才:对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退休人员、事业单位离岗创业人员等各类返乡入乡创业的,每年择优确定不超过40个社会经济效益和市场前景良好的农业创业项目,按不超过其实际有效投入的30%,给予每个项目最高100万元项目扶持资金。对吸纳35岁以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大专、本科、硕士、博士各500元、600元、700元、800元每人每月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助,连续补贴三年。

支持事业单位农技人员开展兼职服务或离岗创业。兼职期间待遇不变,并可按协议在兼职单位取得合法报酬、奖励或股权激励;离岗创业期间,可保留人事关系,工龄连续计算,发放基本工资,继续享有调整基本工资标准、晋升薪级工资等权利,离岗创业时间累计不超过6年。

鼓励退休人员服务乡村振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等退休人员,可以采取创办、领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农支教支医,担任科技特派员、党建指导员等方式,返乡下乡服务乡村振兴。

继续深入实施“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大学生给予70%的学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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