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将“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 做好选人用人检查后半篇文章

文章来源: 红星云  时间: 2021-08-21 09:16

为做好选人用人检查后半篇文章,永州着力在健全完善整改机制、协调联动督查检查、分类指导推动整改、深化结果运用等方面,构建形成立体网络,实现干部监督工作效能最大化,扎实有效地推动了问题整改,持续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树立了鲜明选人用人导向。

2021年选人用人检查过程中,永州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选人用人工作的风险点、薄弱环节,梳理出7类22项风险隐患,并督促相关部门单位举一反三、排查风险、整改规范,做好防范,起到了既“治已病”,更“防未病”的作用。

健全巡察整改责任机制。出台《全市组织部门选人用人检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完善选人用人检查整改工作机制。探索建立了重点整改事项挂牌督办、约谈等机制,重点问题由组织部门领导挂牌督办,对问题整改不及时的约谈整改单位相关领导;建立验收销号“双签字”、“双销号”制度,由业务科室、监督科室实行双重验收后报批;把选人用人检查反映问题分类细化,逐条列出整改责任单位、时效要求,形成“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

协同联动督促检查。坚持把选人用人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对整改措施不具体、落实不到位的,责成重新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同时,充分运用干部监督联席会议机制,把选人用人监督同纪检监察、巡视巡察、舆论监督等力量贯通起来,在运用选人用人检查结果、检查督查等方面加强配合,形成监督合力,督促被检查地方和单位全面落实整改责任。

分类指导推动整改。加强对选人用人检查问题整改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坚决防止“一刀切”,对一般性问题要求立行立改,对需要长期跟踪、完善提升的,要求立即研究整改措施并长期坚持。对选人用人工作和公务员管理方面的问题,督促被检查单位党委(党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相关政策规定予以纠正处理,并依规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不担当不作为方面的问题,督促被检查单位党委(党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问责处理。涉及市委管理的领导干部,由市委组织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切实强化结果运用。为倒逼整改走实见效,坚持把选人用人检查发现问题纳入市委巡察和政治建设考察整改内容,由市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地方或者单位直接反馈。要求被检查单位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适当方式公开,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自觉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以公示公开倒逼全面整改。加强对检查工作整改成效评估和统计分析,把整改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同时,坚持将“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的建章立制,为全市选人用人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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