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三治融合”激活乡村善治“一盘棋”

文章来源: 中共桂阳县委组织部  时间: 2021-12-14 15:26

近年来,桂阳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盯乡村治理痛点、堵点和难点,积极探索以党建引领、自治固本、法治为纲、德治润心的“三治融合”乡村治理新模式,全力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走出一条“三治融合”的乡村善治新路子,为全县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注入强劲动力。桂阳县“三治融合”的乡村善治经验在湖南日报头版头条典型推介,阳山村“六会”乡村自治模式入选“湖南基层改革探索100例”案例。

突出源头引育,乡村治理有了“主心骨”。推动乡村有效治理,关键在人。面对城镇化快速推进,农村人口转移加剧,大部分年富力强、思想活跃的青壮年人群流向了城市,导致村级班子人难选、治理能人“缺位”的情况,该县坚持党建引领、突出源头引育,着眼今年村“两委”换届,大力实施“能人回引”工程和开展“公开选聘大学生回村(社区)任职”活动,回引300余名返乡能人进入了村“两委”班子,公开选聘了50名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回村(社区)任职,有效破解了村(社区)“两委”换届人选不足和治理能人“缺位”的难题,为推动乡村有效治理提供人才支撑。同时,大力实施村级后备力量培养工程,采取开展一次考察评估、建立一份档案、设置一个岗位、开展一轮培训的“四个一”工作举措,储备村级后备干部896人,并明确村级换届时优先从优秀后备干部中选任。在今年村“两委”换届中,对条件成熟的719名优秀后备干部选任充到村干部队伍中,全力打造了一支过得硬、敢担当、能带富、会服务、善治理的新时代农村干部队伍,让乡村治理有了“主心骨”。

着力自治固本,村民积极参与“唱主角”。针对乡村自治制度不完善、村民参与乡村治理主体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该县深化村民自治实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以村党支部为领导核心、村委会为主体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自治体系,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全面推行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群众满意度。同时,突出群众主体地位,各村依法制定村规民约,成立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协会等“四会”组织,充分发挥“一约四会”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组织村民参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环境整治、乡村振兴、集体经济发展等重大事项的决策讨论、管理和监督,做到“有事一起议,要事大家定”,把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和评判权完全交给群众,让村民“唱主角”,真正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的自治目标。

坚持法治为纲,联动共治谱写“和谐曲”。针对一些群众“信访不信法、不闹不解决”的问题,该县坚持法治为纲,建立法治教育培训机制,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行动,全面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等基层法治创建,在全县上下形成了“自觉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同时,大力推进“一村一辅警”建设,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的共治工作体系,深化“一张单子管到底”的信访矛盾收集处置机制,创新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包案和坐班接访、带案下访、串门走访等制度,加大对信访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力度,推动信访矛盾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防控转变,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全县共化解信访积案300余起,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384起,案件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均达100%,全县综治民调成绩稳居全省前列,综治工作连年被评为省市先进,连续8年荣获全省“平安县”。

强化德治润心,美丽家园开出“文明花”。面对市场经济浪潮和网络时代的影响,一些绝迹多年的陈规陋习也在死灰复燃的情况,该县创新建立德治教化机制,充分发挥德治“春风化雨”作用,广泛开展“好家风”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村庄、进礼堂、进家庭活动,大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 和“好人之城”“志愿之城”创建,积极开展乡风文明“十百千万”示范创建评选活动,大力整治大操大办、封建迷信、重殓厚葬、赌博萎靡等风气,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移风易俗、自觉摒弃陋习,推动形成了乡村崇德向善的良好风尚。近年来,全县累计推出中国好人11人、湖南好人24人、郴州好人9人,各级文明镇(乡)达16个,各级文明村(社区)93个,评选市县道德模范500人、“星级文明家庭”1000余户,红白喜事大操大办陋习和赌博萎靡之风切实得到遏制,如今讲文明、破陋习、树新风在桂阳全县上下已蔚然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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