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让党员到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 主动亮明身份 “回家”接受监督

文章来源: 人民日报  时间: 2018-08-30 11:12

山西长治创新城市基层党建,

让党员到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

主动亮明身份 “回家”接受监督

 

作为楼栋长的退休党员皇甫光明,每天清晨都要在小区里转悠,看看社区里有啥“闲事”要管。“刚退休时,除了交党费的时候有点党员的感觉,其他时间感觉和组织疏远了。”他说,“自从到社区党组织报到后,为居民做点力所能及的事,党员意识显著提高,和党组织的联系又紧密起来了。”

之所以会发生这样的变化,还得从长治市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建立党员到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制度在社区治理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通知》说起。

《通知》要求:全市在职党员、离退休党员到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主动亮明身份,自觉接受监督;党员从日常小事做起,从管好自己做起,在社区里作表率、在家庭里尽责任,鼓励参加力所能及的社区公共治理、服务活动。

目前,多数城市社区党组织的主要依靠力量除了稳定居住在本社区的离退休党员,直接管理的只有少数非公组织、新社会组织等“体制外”党员和流动党员。这导致社区党组织政治功能薄弱化、服务功能边缘化;战斗堡垒作用不强、社会治理能力偏弱等问题。

对症下药,长治从所在社区内的党员抓起,要求党员本人到所居住的社区党组织登记备案,具体材料包括单位党组织出具党员到社区报到单、社区党组织的报到回执单、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并在社区公示党员的基本情况。党员“回家”报到,充实了社区基层组织力量。

党员到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制度的建立,赋予了社区党组织对生活在本社区党员的监督权,社区党组织每年年终要向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党员在居住地社区表现情况;党员进行年度总结、参加组织生活会时,必须报告本人在居住地社区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情况;所在单位在进行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和干部选拔任用时,要把党员在居住地社区表现情况作为重要参考。

长治市委书记孙大军介绍,让党员在居住地社区亮明党员身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高了整个社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以及社会治理、公共服务能力,进而提升了社区基层组织在党员群众中的凝聚力、组织力。

党员到居住社区报到,形成党员“八小时以内”有所在单位党组织管理、“八小时以外”有居住地党组织监督的格局,有效避免了工作、生活“两面人”现象,实现了机关单位党建与社区党建的有机融合。

截至目前,长治市共有108791名党员到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报到率91.06%,其中在职党员81857名,报到率达95.28%;离退休党员报到率达8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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