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涟源市坚持将“村规民约”作为规范村民行为和实现村民自治的有力抓手,以村规民约的修订、执行、监督、内化为切入点,通过定规矩、立良俗、破陋习、扶正气,激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主体意识,“我制定、我承诺、我遵守”的“村规民约”成为了村民的基本行为指南,为涟源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注入了新动能。
广征民意,因地制宜修订村规民约。坚持“县乡指导、村级引导、群众参与”的原则,通过召开屋场会、小组会、村民代表大会,以及在村民微信群发布公告等方式,广泛征求村民代表和乡孝贤能意见,因地制宜的将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等重点工作补充完善到村规民约中,围绕移风易俗、公共设施维护、宗教活动、婚丧嫁娶、禁赌禁毒等内容拟定具体规定及执行办法,制定出接地气、有活力、易落实的“一村一规”。并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加在奖罚措施,着力强化村规民约的约束性、彰显实用性、突出实效性,切实让“村规民约”成为适用于本村自治、村务管理服务行得通、办得到、得人心的村民行为准则。
齐抓共管,确保村规民约落实落地。抓好全民参与、党员干部带头、典型示范三个节拍,积极探索村民自治新路径,引导各村(社区)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让村民用自己制定的制度管理自己,形成人人遵规守约、共建文明村镇的良好风尚。各乡镇坚持定期听取村民委员会关于“村规民约”执行落实情况,分析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监督检查并及时纠正“村规民约”执行过程中不合理、不合规的行为,确保健康有效运行。坚持以点带面,组织成立“诚信文化”宣讲志愿队,在各村宣讲诚信小故事,倡导广大村民增强诚信意识、树立诚信观念;打造“诚信文化”主题场所,如三甲乡新玉峰村利用近500米的文化长廊、宣传栏、宣传横幅等多种形式的宣传载体,让村民潜移默化地接受“诚信文化”熏陶;组建“诚信先锋”行动支部,通过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推动诚信文化“飞入寻常百姓家”,不断提高乡风文明程度。通过常态化检查监督工作,确保“村规民约”不流于形式。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屋场会”、红白理事会、“村规民约”监督委员会等各类“村规民约”检查监督机构,积极纳入老干部、老党员、乡孝贤能等,着力强化监督执行“村规民约”的健康力量,围绕“村规民约”和屋场会及时收集民情民意、突发问题、服务需求等,实现“全覆盖无死角”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上报问题、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切实提高“村规民约”监督执行效率和水平。
多措并举,“约”出乡村振兴新动能。坚持将落实“村规民约”作为有效提升村民文明素养、持续推动新时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因村制宜开展“五好家庭”、“诚信家庭”、“身边好人”、“优秀村民”“好媳妇好婆婆”“五星级文明户”、党员模范户等典型选树活动,用身边人讲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营造有利于“村规民约”执行和落实的良好氛围。广泛组织发动群众开展“守村规践民约”活动,实行村规民约“红黑榜”制度,将好人好事、孝亲敬老、移风易俗等先进典型以“红榜”形式表彰宣传并奖励。对不孝老养亲、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赌博败家、婚丧事大操大办的反面典型通过“黑榜”进行曝光,在群众大会上点名批评,按照“村规民约”进行处罚,并在村级各类评先评优工作中暂缓考虑,充分调动了群众执行“村规民约”的积极性与主动性,确保村规民约行得通、有实效。
涟源“村规民约”的脱虚向实,强力执行,有效填补了涟源基层法治与德治建设间的“真空带”,“约”出了群众精神新风貌,“约”出了文明乡风新气象,“约”出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约”出了涟源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新局面。随着“村规民约”工作深入推进,乡风民风、人居环境、文化生活日益美起来,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农村精神新风貌、乡村文明新气象正在为涟源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
供稿:涟源市委组织部 张礼林 刘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