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抓实绩效考核 破解“一盔一带”管理难题

文章来源: 红星网  时间: 2020-07-03 17:53

浏阳市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在全市绩效考核中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考点,有效破解“一盔一带”管理难题。2018和2019年亡人交通事故总量同比分别下降13%和22%,死亡人数同比分别减少33和39人,全市道路交通亡人事故发生率明显下降。

一是差异化设置考核细则。明确市公安、交通部门负责全市“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相关市直部门负责本单位“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组织实施工作。依据各单位职责分工,实行“一个单位一张考卷”,区分不同部门、乡镇,抓实“一盔一带”工作共性和个性特点,细化指标,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绩效考核指标分为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两部分,以百分制形式进行赋值打分。通过差异化设置将考核指标明确到天、具体到人、落实到岗,避免出现考核指标不明确、针对性不强的问题。

二是常态化坚持反馈预警。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全市32个乡镇(街道)进行抽查,实地掌握一手资料,更好地了解真实情况。推行牵头单位评价、群众评议、组织评价等综合打分机制,通过牵头单位工作验收,遴选第三方机构开展民意调查,市级分管领导审议打分,确定责任单位绩效考核等次,进一步提高绩效考核结果真实性、可靠性和有效性。把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结合起来,通过“月通报、季讲评”的考核模式,全面督查“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任务完成情况,每季度排名靠后的单位主职作表态发言,并限期整改,把平时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是规范化抓实结果运用。根据“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绩效考核得分情况发放绩效考核奖,年度绩效考核评为优秀等次的单位,考核评优比例提高5%、绩效奖金提高10%;年度绩效考核评为一般等次的单位,考核评优比例降低5%、绩效奖金降低10%。干部个人年度考核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人员,分别按1.2、1.0、0.8系数确定绩效奖金,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的取消绩效奖金,既体现肯定成绩,又形成鞭策导向。将考核结果作为奖勤罚惰的重要依据,干部个人年度考核为优秀、记三等功以上人员在推荐后备干部、选拔使用、评优评先时优先考虑。打破“评优不评差”的定向思维,对连续两年考核排名末位的单位主职进行调整,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浏阳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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