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纵深推进职称制度和人才分类评价改革 向用人主体放权 为人才松绑

文章来源: 中国组织人事报  时间: 2020-09-14 15:50

近年来,江苏省深化职称制度和人才分类评价改革,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发展需求,通过树立“三个价值导向”、健全“三大运行机制”、关注“三类人才群体”,着力破除职称评定和人才评价体制机制障碍,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树立“三个价值导向”,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完善人才评价诚信体系。突出品德标准,把品德列为专业技术人才评价首要内容。全面推行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制度;全面实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实行医德医风首位评价机制。

打破束缚人才活力的条条框框。彻底取消职称评定外语、计算机门槛,将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由职称评审“必选项”调整为“加分项”。优化职称评审条件。完善职称评价标准,明确规范学历、资历等职称申报条件标准,在全国率先创新提出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人员申报职称的政策和渠道。全面推行代表作制度。将专业技术人才的代表性成果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改变片面将论文、著作、专利、资金数量等与职称评审直接挂钩的做法。探索新增创新能力评价指标,把重要学术组织或期刊任职、研发成果原创性、成果转化效益等作为重要评价指标。

创新评价机制。实行科学分层分类。建立健全涵盖品德、知识、能力、业绩等要素,科学合理、各有侧重的人才评价标准体系,到2021年全面修订完成省内设置的60个职称系列(专业)资格条件。丰富评价方式。采用考试、评审、个人述职、实践操作等多种评价方式,提高职称评价的针对性和科学性。注重引入市场评价、社会评价和国际同行评价,发挥多元评价主体作用。南京市创设高层次人才举荐制度,聘请各类企业界杰出人士和两院院士担任委员推荐高层次人才,只要创新创业领域符合南京主导产业的发展方向,对其年龄、学历、资历等一律不作要求,为“非共识性人才”开辟“绿色通道”。

建立高评委专家遴选和交流机制。明确各自主评审单位在抽取年度评审专家时,本单位以外的专家占比不得低于参加评审专家总数的20%。本单位以外的专家需从全省按系列(专业)统一建立的“江苏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家库”中抽取。

健全“三大运行机制”,着力形成充满活力的监管服务体系

更大力度放权,让用人单位更有“话语权”。近年来向南京师范大学、南京邮电大学等全省66所本科院校和90所高职院校下放教师职称评审权,允许高校自设标准、自主评审,职称全省有效,涉及21万教职工群体,截至2019年底,共有6224人通过自主评审获得高级职称。授权13个设区市和昆山、泰兴、沭阳、江阴4个县(市)先后成立了84个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涵盖工程、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社区卫生等多个系列(专业),各地评审通过的高级职称人数达全省年度数的43.8%。

大力推进职称评审社会化,先后向省轻工协会、省冶金学会等6家协会,省国信集团3家大型国有企业,省人民医院、省中医院、南京鼓楼医院3家大型医院,大型民营企业亨通集团授予高级职称评审权。

更为有效监管,让政府评价管理治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建立高评委会职称评审随机抽查机制,采取“双随机”方式每年按一定比例对高评委进行抽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评审权“放而不乱”,保障职称评审公平公正。

更加周全服务,让广大人才享受更加贴心服务。建设江苏人才信息港一体化信息平台,通过职称网上在线申报,简化职称评审工作流程;通过在线比对学历、社保信息,减少审查环节;通过职称“电子证书”自助打印,缩短办理时限。

关注“三类人才群体”,不拘一格选拔人才

建立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评价绿色通道。对于不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规定的学历、资历、层级要求,但品德、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符合贯通要求的高技能人才、具有一技之长的乡土人才以及其他江苏培养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等,都可按规定程序直接考核认定高级职称,其考核认定纳入全省统一管理。江苏省人社部门专门组建两院院士领衔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2019年开展首次考核认定工作,808人直接认定高级职称。

创新设立乡土人才职称评价制度。举办乡土人才传统技艺技能大赛,选树优秀乡土人才典型,发挥乡土人才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的重要作用。创新设立乡土人才职称,制定出台乡土人才职称评价标准,建立乡土人才和技能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机制,对获得职称证书的乡土人才同时授予技能等级证书,获得技能等级证书的乡土人才可直接申报乡土人才职称。2019年开展了首批乡土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首批135名奔走在田间地头、活跃在各行各业的乡村经济发展的“金种子”、群众致富的“领头雁”,获评乡土人才高级职称,成为该省首批“教授级”乡土人才。

探索基层人才“定向设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机制。江苏率先出台乡村教师、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倾斜政策,放宽学历资历、论文业绩要求,加大爱岗敬业表现、实际工作业绩、工作年限等评价指标权重,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定向聘用。该政策已为全省37万乡村教师、20万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带去实际利好。江苏今年还将探索建立“定向设岗”机制,继续加大对基层一线政策倾斜力度,破解基层事业单位人才因岗位受限无法晋升职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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