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强化三项措施,对今年新提拔的95名科职干部实行任前考试、任前教育和任前交接,为新任领导干部顺利上任提供保障。
组织任前考试,颁发“合格证”。按照《株洲县科级领导干部任前考试实施办法》规定,由县委组织部、纪委等部门联合组织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在公示期内参加任职资格考试。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内容包括廉政法规、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四项监督机制、经济常识、时事政策及县情概况等。考试成绩合格者将获得任职资格及县委统一颁发的《证书》,而成绩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当次任职资格。考生的任职资格考试成绩,由组织部门记入干部个人档案,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和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进行任前教育,打好“预防针”。组织新提拔领导干部到县委党校进行为期3天的任前警示教育课程。开展一次反腐倡廉党课教育、签订一份廉政承诺书、进行一次学习心得交流座谈、参观一次县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的“四个一”活动,强化新提拔领导干部的廉政思想认识。实行任前廉政谈话制度,纪委书记与新提拔领导干部进行一次廉政谈话,以正面教育为主,结合谈话对象担任职务和工作性质,提出在廉洁自律方面应注意的事项规定,并进行一些任职方面的工作建议。
开展组织送任,递好“交接棒”。对每位新提拔领导干部,部领导送任到新任职单位。组织召开任职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见面会,使新提拔领导干部与任职单位领导班子互相熟识了解,为新提拔领导干部安排负责工作,做好与新任职单位的工作交接任务。在送任后的一个月内,开展“回头问”活动,由组织部长与新提拔领导干部,及其新任职单位负责人进行沟通联系,询问了解新提拔领导干部的工作适应情况,对他们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存在的困难及时进行关心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