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全面推行村务监督制度加强民主监督

文章来源:  时间: 2012-03-07 10:41

 

为切实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近日,攸县全面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制订并出台了具体实施办法。

据了解,攸县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将使全县农村有效整合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纪检小组等,形成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为决策机构、村民委员会为执行机构、村务监督委员会为监督机构的村民自治机制。村务监督委员会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一般设委员3名,其中主任1名。委员候选人严格按照推荐提名、村党组织酝酿、乡镇纪委审查、张榜公示、村民选举5个步骤进行。推荐提名可由村党组织推荐、村民代表联名推荐、村民自荐报名,乡镇党委派员参与推选大会并全程监督,选举结果报乡镇党委备案。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实行回避制度,不得由村党组织和村委会成员、村民小组长及其近亲属担任。在工作职责上,村务监督委员会全面履行对村务决策、执行、公开全程监督,重点监督村级重大决策、党务村务公开、村集体三资管理、村干部廉洁履职等。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建议权,并履行相应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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