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市区停车泊位开始收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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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06 09:26
邵阳新闻网讯(记者 刘波 伍先安)以后,在城区不少路段长时间停车都要收费了。8月4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透露,从本月起,我市开始执行城区停车泊位有偿使用收费方案,机动车在城区部分的路段停泊,将根据不同路段、停泊时间收取相应的费用了。
据了解,实施城区停车泊位有偿使用收费方案是为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保障城市交通安全畅通有序,合理配置停车泊位资源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该收费方案将采用“政府主导、委托执收”模式 ,即对停车泊位、公共停车场(点)等设施建设由政府财政投资,并由市政府授权各区人民政府,各区人民政府组织街道办事处、社区安排人员实施收费管理,所收费用由市财政全额返回各社区,用于保障管理人员工资和设施建设经费,管理经费不足部分由财政贴补。
按照市区机动车临时占道有偿使用停车泊位收费标准,收费时间为每天7:30—20:30。当前实行收费的路段主要分为A、B两种,其中A类路段为红旗路、城北路、东风路、邵水西路、邵水东路、宝庆中路、西湖路、东大路、曹婆井、五一南路、铁砂岭路、魏源路、大兴街(单向)、南正街(单向)、遥岭巷(单向)、长兴街(单向);B类路段为李子园路、沿江路、建设路、宝庆东路、宝庆西路、塔北路、蔡锷路、双拥路、敏州路、双坡路、涂家冲、昭陵西路、洛阳洞路、工业街。对于今后新增加路段停车泊位或按规定需删减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将由相关部门共同标定。
A类路段收费标准,每小时每车位3元,以此累加,第1小时除即停即走外,无论停多少时间均按3元收费,第1小时后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收费,超过半小时按1小时收费,每日每车位同一车辆停放最高收费限额不得超过30元;B类路段收费标准,每小时每车位2元,以此累加,第1小时除即停即走外,无论停多少时间均按2元收费,第1小时后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收费,超过半小时按1小时收费,每日每车位同一车辆停放最高收费限额不得超过20元;对12座(不含12座)客车,指定载重量2.5吨以上的货车,按占用2个车位计费;对城市执行公务、残疾人车辆、城市紧急抢险、抢救的特种车辆管理,应免费引导车辆有序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