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召开的“欢乐潇湘·幸福湘潭”大型群众文艺汇演活动动员大会,对全市开展群众文艺汇演活动进行了总体部署,湘潭市领导李江南、徐亚健对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文联《关于举办“欢乐潇湘”大型群众文艺汇演活动的通知》,经调研后湘潭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发出《关于举办“欢乐潇湘·幸福湘潭”大型群众文艺汇演活动的通知》。据悉,“欢乐潇湘·幸福湘潭”大型群众文艺汇演活动举办时间从2013年3月至9月,分宣传发动、初赛、复赛、决赛几个阶段。活动强调原创、草根,要求表演者必须是非专业演员,旨在通过组织开展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全面展示群众文艺成果,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壮大群众文艺队伍,培养群众文艺人才,提高群众文艺水平,引导群众在文化建设中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充分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为建设文化湘潭,提升发展软实力作出贡献。
湘潭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李江南传达了省委宣传部“让全省群众文化活动热起来”,陈三新“要办出湘潭的份量和水平”,胡伟林“一定要把群众文化工作搞活,让群众得到享受”的观点,他说,我们要从“推动科学发展,建设文化湘潭”、“转变工作作风,满足群众文化需求”、“提高公民素质,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的高度来认识和推进这一活动。李江南要求,准确把握活动的关键环节,在活动内容、活动组织、活动效果上下功夫,推出一批体现湘潭特色的品牌文化节目,提高群众文化活动的水平,发现新人,实现群众的自我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