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津市市开展街道“大工委制”和社区“兼职委员制”工作,聘任20名街道大工委兼职委员和57名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
聘任的街道大工委兼职委员和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覆盖津市4个街道和25个城市社区,通过个人报名、单位推荐、相关党组织审批聘任等程序,将辖区内代表性强、影响力大的居民党员代表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吸收到街道党工委班子和社区党(总)支部班子。其中,街道大工委兼职委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8名,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名。
通过开展街道“大工委制”和社区“兼职委员制”工作,充分发挥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在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实现辖区内“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责任共担,共驻共建”,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