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来,永顺县以《党章》为依据,积极探索农村党员党费收缴办法,形成了自主申报、民主评议、核定标准、灵活收缴的“四步走”模式,打破了农村党员不论职业和收入、每月2角的党费收缴现状,进一步增强了党员的组织观念和党员意识。
该县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党员党费收缴,把党费收缴工作作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出台了《永顺县规范农村党员党费收缴实施意见(试行)》。首先,农村党员按季度自主申报个人从事农业生产、外出务工、自主经营等收入情况。然后,村党支部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对党员自主申报的收入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实行党内相互监督,对未如实申报的党员进行教育引导。同时结合自主申报与民主评议情况,按交纳党费的比例或党员自愿交纳数确定各个党员党费交纳金额,但不得低于现行基本标准。最后,针对农村党员生产生活实际,在按月交纳的基本原则上,制定了较为灵活的党费交纳方式,农忙时节可按季度交纳、外出务工党员可委托他人代交或补交,对于生活困难、失去劳动能力的党员,经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和组织审核可免交党费。
该县的试点乡镇青坪镇,去年平均每名农村党员党费年收缴额增加了18元,个人致富能力较强的田中林、李中平等11名农村党员党费交纳标准高于该县国家工作人员平均标准,全镇全年增收党费6200多元。(永顺县委组织部 通讯员 向海林 彭延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