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县完善三大机制提高党员发展门槛

文章来源:  时间: 2014-11-25 11:07
一是实行“三查两考一规范”制度,严把质量关。“三查”即:一查民意基础,入党积极分子要列为发展对象,必须经过党员和村民代表测评,达到应到人数50%以上满意率才能申报。二查遵纪守法情况,由计生委、综治办(派出所)出具审查意见,审查合格的才能发展。三查培养情况,从写申请到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再到列为发展对象,审查是否有文件规定的公推、专人培养、专题培训、定期汇报、党性锻炼等内容,缺少任何一个环节的不予发展。“两考”即每年举行党的基本知识闭卷考试,及格才能发展,考试及格成绩两年内有效。今年,组织548名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了一次闭卷考试。组织部抽查考察,对一些重点人员,特别是干部亲属申请入党的,由县委组织部会同乡镇党委进行专项考察。“一规范”,即规范入党积极分子备案工作,每半年县委组织部对各基层党委、基层支部的入党积极分子登记备案一次,建立信息库,备案时间不超过一年的,不得列为发展对象。近两年,通过这种方式否决401人次,提高入党的标准。是实行动态审查审批机制,严防突击入党。在审批党员上,组织部原来一年只审批两次党员发展,7月份作为重点审批时间。因此,少数党委,党支部抢时间,简化程序,搞突击入党,每年7月份成为了群众上访的高峰期。近年来,改变了这种审批模式,依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标准,不定时间,不定阶段,实行动态管理、动态审批党员发展事项。只要达到条件,符合程序,随时可以审批发展党员。同时,随时接到举报,随时核实、调查,防止了突击入党的情况。三是实行纪实监督机制,严追责任。从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开始,所有的培养人、会议程序、会议表决、考察情况,实行签字认可制度。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纳入发展对象,发展对象纳入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式党员,全部实行票决制。每一环节以表格形式共同签字认可,纪实档存。在哪一环节出了问题,通过纪实档案直接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嘉禾县组织部调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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