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处置不合格党员动真格

文章来源: 安化县委组织部  时间: 2014-12-02 10:47

安化处置不合格党员动真格

“通过民主测评和支委会综合考虑,对姜某作出党内除名的处理。” 2014年11月5日,安化县马路镇渣洋村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姜某因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按时缴纳党费,不配合村支两委工作等原因,被评定为不合格党员,村党支部对其作出劝退出党并予以除名的处理。

这是安化县认真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一幕。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优化党员队伍结构要求,该县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在全县范围内分行业、分领域,在村、社区、机关事业单位、教育、卫生、企业、非公有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确定了9个党支部开展2014年度处置不合格党员先期试点工作。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不合格党员的七大情形21种具体表现,规范了“一查两评三审”(调查摸底;党支部初评和组织生活会测评;支委会审定、基层党委审核、县委组织部审批)处置程序,明确了处置不合格党员必须的6种材料。

由于该县农村党员占全县党员总数的60%,且流动党员较多、管理难度较大,根据此实际情况,县委组织部将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点区域放在农村,要求各乡镇党委至少确定一个所辖基层党组织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对已排查出的123名失联超过六个月的党员,县委组织部统一登记造册,要求党组织进一步采取多种方式与他们联系;对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基层党委审查后,报县委组织部门批准,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为确保处置工作严格按程序进行,不遗留问题,1112日起,分三批举办全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轮训班,指导各参训人员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并将不合格党员的认定标准、处置不合格党员程序、不合格党员处置与党纪处分的区别等资料上传至安化县组织工作网,供各单位随时查看,营造良好氛围。

截至11月18日,安化县已处置不合格党员21人,其中劝退出党除名7人、自行脱党除名2人、限期改正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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