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东县开展“星级便民服务大厅(站)”评比活动
为促进基层便民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搭建方便群众办事、服务高效便捷的政务平台。2015年,桂东县在乡村两级开展“星级便民服务大厅(站)”评选活动。
此次评比活动本着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制定了三大标准:一是硬件要齐全。便民服务大厅要建立党建群团、劳动保障、社会救助、计划生育、综治维稳等窗口,有条件的要配备电子显示屏、智能信息触摸屏等设施;村级便民服务站要规范办公场所,配备办公需要的基本设备。二是制度要健全。乡镇便民服务大厅要实行干部集中办公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全程代办制等,并在大厅醒目位置设置宣传公示栏,公示组织架构图、工作人员信息、办事流程等内容,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村级便民服务站要明确责任人,配备代办员,安排值班人员,保证服务站每天正常运行,并设立公示栏,对村级重要事务、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项及时公开。三是服务要优质。便民服务大厅(站)对代办事项要建立台账,明确代办时限,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确保代办事项服务高效。对群众不满意的代办事项进行跟踪督办,用真情服务群众,解决群众诉求。同时,设立服务热线电话,向社会公开,随时接受群众咨询、监督、投诉。
据悉,此次评选活动由县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将在15个乡镇中评选6个“星级便民服务大厅”,在每个乡镇评选1个“星级便民服务站”,由县财政安排资金,按乡镇“星级便民服务大厅”1万元/个、村(社区)“星级便民服务站”5000元/个的标准,年底考核验收合格后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