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周雨霏 曾维明)近日,资兴市为在职在岗村(社区)专职干部续办了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全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此举不但提高了村(社区)干部的待遇和保障,而且调动了全市村(社区)干部在基层工作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据悉,该市从2012年7月起,建立了村(社区)干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将投保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由市财政按100元/人·年的标准,每年都为全市在职在岗村(社区)专职干部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笔者从该市组织部门了解到,此保险的意外身故保障金额为150000元,意外伤残最高保障金额为150000元,意外医疗最高保障金额为10000元,意外住院津贴最高限额为7200元。
村(社区)干部身处基层工作一线,是落实基层各项工作的核心和中坚。该市为村(社区)专职干部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体现了党委、政府对村干部的关心和爱护,也大大降低了村(社区)专职干部出现意外伤害、意外伤残、意外身故时造成的损失,提高了抵御风险的能力。
收到保单后,清江镇大垅村党支部书记张庚姬说到:“为村(社区)干部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党委、政府对我们的关心和爱护,也让我们更加踏踏实实、无后顾之忧地投入到基层工作当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