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学生食堂规范管理标准出台

文章来源: 张家界日报  时间: 2016-09-19 06:08
    近日,记者从市教育部门了解到,针对近几年来学校食堂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对原《张家界市中小学校学生食堂伙食费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修订后的《办法》自2016年秋季开学执起执行。
  修订后的《办法》仍然严禁学生食堂私人承包或向学生食堂下达创收任务,强调了学生在校就餐必须坚持自愿原则,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或任何妨碍强制学生在校就餐。 学生食堂必须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明确了学生食堂伙食应质价相符,学生伙食费实行按餐计算,分月结算。修订的《办法》对学生食堂购买粮、油、菜、佐(配)料所需费用率及运杂费支出、学生食堂简易维护所需经费开支等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办法》中还对学生食堂配餐方式、学生食堂餐具消毒、财务管理及监督检查等具体条款进行了修订。
  修订的《办法》还明确规定,对学生食堂承包或变相承包牟取利益、超过价格部门制定最高指导标准乱收费、向学生收取伙食费不开收款收据等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由纪检部门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纪律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记者 罗红艳 通讯员 屈泽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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