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巡察坚持问题导向,对照省、市人大政协换届有关文件选定了8大条检查内容,如,推荐人选中是否存在“五个不准”的现象;对代表委员考察对象人选是否按规定组织开展联合审查,是否存在不符合推荐提名或继续提名情形仍被推荐提名的代表委员建议人选,即存在15项“负面清单”的情形等。
巡察采取查阅资料、明察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增强了可操作性,如查阅资料中明确“按5%-10%比例抽查代表委员档案资料,核查其身份认定是否准确”;明察暗访中明确“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名人选、离退休老同志中,选取20-30名进行访谈,了解其对换届风气的反映,听取意见建议”、“从被巡察的区县(市)抽取10-20名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以电话访谈的方式,了解本地人大政协换届风气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受理举报中明确“巡察组要在住地、区县(市)委机关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及时收集有关举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