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出台规定激励干部大胆干事

文章来源: 《湖南日报》  时间: 2017-03-28 08:45

    湖南日报3月27日讯(记者 曹辉 通讯员 潘宇星 陈翔)近日,湘潭县出台《实行容错免责机制鼓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实施办法(试行)》,通过建立规范的容错免责制度,在严格区分“敢作为”与“乱作为”的前提下,宽容广大干部在推动改革发展中的失误、错误和无意过失,激励干部大胆闯、大胆试。

    湘潭县规定,对10种情形下,出现一定失误或错误的,可申请容错免责。包括在体制改革、机制创新过程中,敢于先行先试的;面对矛盾和历史遗留问题,敢于迎难而上,积极促进问题解决、维护社会稳定的;在推动工作落实过程中,能够创造条件、排除阻力积极推进落实的;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发生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等。

    “既要理直气壮支持改革者、鼓励创新者、宽容失误者,又要坚决查处借改革创新之名徇私舞弊、贪污受贿以及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湘潭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胡亚湘说。

1

主办单位: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技术支持:湖南红网新媒体集团
ICP备案号:湘ICP备17016663号-1

欢迎您访问红星网
您是第 位来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