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组织人事报新闻网讯 (通讯员 王保国)去年以来,新疆伽师县为预防领导干部身边人腐败等问题,坚持以“反面典型”为镜,强化报告备案和监督检查,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行为监督,督促带头落实党风廉洁建设规定。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该县明确全县650余名乡科级干部每年如实填写《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表》,并结合干部考察提拔实际,再次向考察组填报。同时,明确领导干部要结合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实际,对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汇报,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该县对领导干部填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有经商办企业情况的,由县纪检、组织部门进行专项核实。对填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无经商办企业情况的领导干部,每年按照30%的比例进行抽查,会同县工商、税务等部门协助进行核查,重点核查是否存在漏报、瞒报等情况。坚持常态化监督,对领导干部有意瞒报、漏报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领导干部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并记入干部诚信档案,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推动从严治党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