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梅河口建立容错澄清激励三机制 让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

文章来源: 中国组织人事报  时间: 2018-01-04 11:02

核心提要

完善澄清保护制度,在纪律审查和信访举报中,党组织或个人被错告、误告、诬告并造成不良影响的,组织上及时在有效范围内予以澄清;从干部选拔任用、考核激励机制、干部关爱机制3个方面健全激励关爱措施

 

中国组织人事报梅河口讯 (通讯员 周百万 宁瑞江)近期,吉林梅河口市委审议通过《关于干部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失实举报澄清保护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实施办法(试行)》,通过建立容错纠错、澄清保护、激励三项机制,使“三个区分开来”落地,让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营造鼓励和支持党员干部改革创新、敢于担当的良好环境。

突出规范化,构建容错纠错机制。该市对推动经济发展、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新农村建设、民生保障、信访维稳、处置突发事件等工作中可以容错的14种情形进行重点明确,特别对于那些敢于负责、敢于做事,拼搏进取、奋发有为,为群众着想、苦干实干的干部,规定“在履职担当、改革创新过程中,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出现偏差失误,在问责时经组织核实认定符合规定情形的,不作负面评价,及时纠错改正,免除相关责任或从轻减轻处理”。明确容错时必须及时纠错,在纠错中严格审核把关定性,主要采取自查自纠、组织纠错整改、区别对待处理的方式,消除干部在工作上的盲目性、畏难情绪和怕犯错误恐惧心理,使干部能够即知即改、敬畏规矩、明辨是非。

注重精细化,完善澄清保护制度。该市注重以事实为依据,强调在纪律审查和信访举报中,党组织或个人被错告、误告、诬告并造成不良影响的,组织上及时在有效范围内予以澄清,保证干部在正确履职尽责中得到有效保障。对认定为诬告陷害、恶意中伤他人、干扰工作,造成恶劣影响或经司法机关认定为涉嫌违法犯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树立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鲜明导向。通过适时实施澄清保护,激励干部进一步树立正确的群众观点,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谏言献策、为民做主。同时,提出澄清保护工作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对违反本办法做出的澄清保护机制,应当予以及时纠正。

彰显人文化,健全激励关爱措施。该市从干部选拔任用、考核激励机制、干部关爱机制3个方面,强化关爱实效,对在经济建设、改善民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维稳综治、党的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干部,通过一线考核、日常考核、巡回面试等方式方法及时发现并提拔重用,为好干部搭建平台。对连续3年获得绩效管理考评优秀档次的部门和单位,在干部选拔任用上适当予以倾斜。把职务职级并行、带薪年休假制度,执行健康体检和“双向约谈”等制度常态抓好落实,帮助干部解决工作上、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同时,不搞平衡照顾、不养庸官懒官太平官,激励广大干部坚定信心、敢于担当,营造勤勉干事、担当干事、激情干事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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