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工作紧迫感,扎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省监狱管理局
全省监狱共召开专项斗争再动员会、推进会52场次,印发宣传手册25000本,利用手机微信、推送美篇30余篇,张贴标语横幅500余条,刊出报纸墙报20余期,大力营造斗争气氛,形成了强大斗争态势;共检举案件线索、涉黑涉恶涉抢线索、漏罪余罪案件线索及“三假”罪犯线索一批。
省戒毒管理局
结合“大排查、大整治、大评估”驻扎式蹲点检查,制定专门检查方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列为重要检查内容;强化各戒毒场所“扫黑除恶”线索摸排,严厉打击涉黑涉恶团伙及个人;在戒毒人员中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法制宣传处
印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手册》3万册,免费发放,大力宣传,让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全面了解和掌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情况和有关要求;部署开展2019年元旦春节“送法下乡”活动,集中一个月时间,将扫黑除恶法治宣传作为重点内容。
律师工作管理处
强化工作部署;举办“律师参与扫黑除恶案件辩护代理”专题培训;加强个案指导;落实维权惩戒;全面收集情况。
法律援助工作处
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法律援助案件,法援机构应当自作出给予法律援助决定或收到通知辩护文书之日起24小时内书面报告厅法援处;落实黑社会性质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制度;落实黑社会性质法律援助案件承办的指导监督制度。
基层工作管理处
开展全省“四查四防化纠纷,千乡万村创四无”专项调解活动和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各地认真落实村(社区)和乡镇(街道)每半月一次、县市区每月一次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会议制度,加大排查,加强涉黑涉恶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信息交流和报送。
社区矫正工作处
省、市、县三级社区矫正机构第一时间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联动工作机制,实行三级工作台账和信息报送制度;加强全省社区矫正机构的联动督导;强化宣传发动,全省社区矫正机构共设置宣传栏1399处,宣传横幅3717条,发放宣传手册76274份;加强排查摸底,对全省社区服刑人员逐一开展“地毯式”排查;抓好管控教育。
省律师协会
将扫黑除恶工作写入了省律协2018年工作要点;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业务指导委员会;落实了备案管理,加强了案件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