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 出台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

文章来源: 中国组织人事报  时间: 2020-07-07 09:19

中国组织人事报福州讯 (通讯员 闽才轩)近日,福建省印发《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和《产业领军团队遴选和支持办法(试行)》,将高层次人才分四类认定,着力营造更加有利于人才创新创业创造的制度环境。

认定条件更加多维度。《办法》注重凭能力、业绩和贡献评价人才,注重行业认可、社会公认,注重发挥政府、市场、专业组织、用人单位等多元评价主体作用,坚持以“用”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克服唯学历、唯职称、唯论文等倾向。《办法》按特级和A、B、C类四个层次分别设置了15项、34项、57项、77项具体资格条件,只需符合其中一项即可申请认定为相应层次的人才。

申报办理更加高效。《办法》采取资格条件认定制,实行“省级出政策定条件、设区市评价认定”机制,将省级高层次人才的认定权限下放给各设区市,人才只需符合某一个认定条件,就可以由各设区市直接予以认定,大大简化了认定流程。同时,实行待引进人才预确认制度,对已与省内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或拟来闽创业的人才,可按程序和条件予以预确认,来闽后较短时间内就可以享受到政策支持。

激励机制更加健全。《办法》明确了三个方面23项政策支持。如,设置了晋级奖励和荣誉奖励,对晋级的人才给予10-300万元晋级奖励,对新取得有关荣誉称号或奖项的给予3-80万元奖励。此外,《福建省产业领军团队遴选和支持办法(试行)》坚持“以产引才、以才促产”,汇聚多部门力量,计划5年内每年支持20个以内产业领军团队,力争培育一批实体经济“单项冠军”“专精特新”企业。

1

主办单位: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技术支持:湖南红网新媒体集团
ICP备案号:湘ICP备17016663号-1

欢迎您访问红星网
您是第 位来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