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大局 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

文章来源: 中国组织人事报  时间: 2021-04-13 17:02

服务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大局

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

湖南省委组织部

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征程中,基层公务员队伍肩负着特殊重要的历史使命。近年来,湖南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抓基层、决战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取得较好成效。

完善政策措施,充实稳定基层公务员队伍。适应脱贫攻坚需要,采取面向社会招录、精心选调选派、加大调任力度等措施,及时补充基层公务员,近两年全省招录县乡公务员占新招录总数的74%,其中乡镇公务员占63%。建立常态化机制,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学生村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和选调生择优选拔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从国内重点高校和国(境)外知名大学选拔选调生,统一安排到基层锻炼。从省市县机关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乡镇任职。落实调任规定,将县乡机关公务员调任年龄由45岁放宽到50岁,调任充实县乡工作急需人员。严格执行新招录乡镇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等规定,开展借调抽调基层公务员专项清理行动,确保在编在岗、坚守一线。

加强培训指导,着力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县乡领导班子政治建设考察,促进基层公务员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扛起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政治责任。依托省委党校和省属高校,举办乡镇党政正职培训班,开设乡镇党政正职学历提高班,实施脱贫攻坚专项培训。市县两级通过党校培训、开办“流动党校”和“乡镇夜校”、选派基层公务员到高校学习或到发达地区和上级机关挂职等途径,形成基层公务员全员培训格局,近两年共培训6万余人次。全省选派2.6万名公务员驻村帮扶,指导驻点村加强党组织建设,规划产业发展,提高乡村治理水平。

拓宽成长路径,让基层公务员有为有位。严格落实职级职数向基层一线倾斜的要求,明确县乡机关分开核定、分级使用等政策措施,让基层公务员充分享受改革红利,3.1万余人次晋升职级。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专项考察,一批乡镇(街道)党政正职、驻村扶贫和长期在乡镇工作的公务员得到提拔重用或交流到县直单位任职。近两年来,省市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2019人,选拔505名乡镇公务员到市州直单位担任科级以上领导职务。

强化激励保障,关心关爱基层公务员。明确从去年7月起,乡镇公务员工资收入要高于县(市、区)直单位同职级人员13%—15%,逐步达到20%的目标。对在乡镇工作累计满20年或在乡镇工作时间较长且年满50周岁、表现优秀的公务员,可根据本人意愿优先安排到县(市、区)直机关或离家庭居住地较近的乡镇工作。落实公务员体检等政策,开展暑期集中休假,鼓励基层公务员轮休。去年8月,省委组织部首次组织有脱贫攻坚任务的乡镇(街道)党政正职集中开展健康疗养活动。为基层减负减压,下大力气清理规范“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等事项,为基层公务员心无旁骛谋发展、干实事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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