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开展“六融六增”行动 推动国企党建和生产经营相融互促

文章来源: 红星网  时间: 2021-12-08 17:39

今年来,张家界市国资系统扎实开展“六融六增”主题行动,推动国企党建工作与公司经营业务工作全面深度融合,着力增强企业党委领导力、支部组织力和党员带动力,推动企业转化机制增活力、改革创新增动力、精细管理增效力,打造符合我市国有企业实际的党建工作特色品牌,企业综合经济效益逐步提高,资本配置效率不断提升,实体经济比重进一步增长,整体债务水平稳健可控,走出一条以党建引领企业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

推动党建与公司治理体系相融合。在顶层设计上,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将党建工作写进公司章程,明确了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在公司治理上,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企业党委班子成员依照公司治理程序,分别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把党的领导融入到公司治理各环节。在重大事项决策上,各企业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党组织研究前置程序,制定企业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明确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充分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作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国有企业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推动党建与生产经营过程相融合。编制国资国企“十四五”发展规划,把党建工作与企业改革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围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保值增值精准发力,有效防止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坚持党建引领,积极推行“党建+”模式,将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中心工作与主题党日活动、志愿服务活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等结合起来,切实把党建优势转化成为企业发展优势。坚持党建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难题作为检验党建工作的重要标准,先后为企业解决改制遗留问题、融资贷款等实际问题二十余项,实现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互促。

推动党建与人才队伍建设相融合。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按照国企领导人员“二十字”标准,选拔12名优秀人才充实到企业领导班子;积极落实《张家界市市属监管企业实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指导意见》,按照市场化原则选聘职业经理人3人;实施“五个一百”人才工程,引进人才5人;出台《市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补充规定》,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国企领导人员队伍。通过“两培养一输送”,把党员培养成企业骨干,把企业骨干培养成党员,把42名党员骨干输送到重要岗位,形成了党员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齐头并进的良好格局。树立“重实绩、重实干”的鲜明用人导向,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改进考核方式方法,充分发挥考核对干部的激励鞭策作用。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激励广大党员干部见贤思齐、奋发作为,敢于担当、干事创业的氛围日益浓厚。

推动党建与职工群众关切相融合。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广大党员干部主动到困难多、矛盾多的基层一线,与职工群众面对面、心贴心沟通,帮助解决停车难、公交线路优化、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实际问题十余个。以意识形态工作为抓手,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教育,把思想政治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贯穿于改革发展、经营管理、安全生产全过程,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安全分析研判,及时掌握职工思想动态。以群团组织为纽带,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的桥梁作用,切实维护好职工群众利益,通过“冬送温暖、夏送清凉”、走访慰问等形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全年慰问困难党员、困难职工和救助困难学生共177人次,慰问金额达14.4万元,职工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推动党建与企业文化建设相融合。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组织会议第一议题,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业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把《张家界市文明促进条例》纳入党委中心组和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内容,融入主题党日、志愿服务活动等,党员干部带头学、带头做,严格自身言行,文明行为蔚然成风,市交投集团荣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市经投集团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坚持用企业文化凝聚人心,组织1200余名干部职工积极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活动,将党建优势转化成上下齐心同德的软实力优势,企业凝聚力和组织力不断增强,市国资委作为主办单位之一的“红心永向党,万人颂党恩”市直机关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歌咏活动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中播出;作品《有一首歌》荣获全省“潇湘巾帼心向党”大型群众性朗读活动一等奖。

推动党建与企业管理环节相融合。制定《市国资委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完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坚持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人员同步配备、党建工作同步开展,不断巩固提升党支部“五化”建设成果,促进企业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着力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董事会规范运作办法、董事会和董事评价办法、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制度、企业运营风险定期排查等制度,国资监管效能不断提升。大力推进“清廉机关”“清廉企业”建设,推动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文化融入国企改革、经营管理各方面、全过程,把从严治党成效转化为企业治理效能,护航国有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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