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考试科目如何确定?

文章来源: 红星网  时间: 2022-02-23 10:20

笔试实行分级分类考试。

市级以上普通职位,湖南警察学院教师、教辅人员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省市卷)两科。

县级普通职位,乡镇(街道)职位(含县市区直机关派驻乡镇、街道单位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县乡卷)两科。

法院、检察院普通职位,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人民警察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执法卷)两科。

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行政执法卷)和《法律专业知识》三科。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普通职位、警犬技术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行政执法卷)和《招警专业科目》三科。

考试范围详见《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附件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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