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桂阳县深入实施村(社区)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巧念选、培、管、用“四字诀”,着力锻造了一支想干事、敢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乡村振兴硬核“头雁队伍”,为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在“选”字上做文章,优化来源结构。着眼新一届村“两委”换届,拓宽选人渠道,注重从毕业大学生、退役军人、致富带头人、返乡创业人员和村级后备力量等群体中选拔村(社区)带头人,明确人选标准和“十不选情形”,将不符合条件的人选挡在门外。通过换届,在全县373个村(社区)中,共有359个村(社区)实现“一肩挑”,占比96.25%;从后备力量新提名人选的203人,占54.4%;平均年龄44.01岁,比上届平均年龄降低2.3岁;大专以上学历193人,占比51.7%,比上届提高了21.9%,乡村振兴“前沿作战部”功能更强、结构更优。
在“育”字上下功夫,提升履职能力。坚持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大力实施“头雁培训”工程,换届后共举办各类头雁培训班4期,实现了头雁培训全员覆盖。探索推行村官“导师帮带”制,对203名新任村党组织书记,每人明确一名“导师”进行传帮带,通过“导师带着干+现场观摩学”的方式,面对面帮、手把手带,全面提升带头人队伍的履职能力。同时,创新组织实施“互看互学互比”活动,定期组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到示范点实地学习观摩,让他们在“互看”中取经验、找差距,在“互学互比”中补短板、促提升。
在“管”字上探路径,规范日常监督。积极探索村干部专职化管理的有效途径,制定出台《桂阳县村干部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十个坚持”“十个不准”要求,对触雷池、越红线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两委”干部实行“零容忍”,坚决从严查处。同时,强化履职评价考核,制定《桂阳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履职评价考核实施办法》,从政治建设、“五个振兴”、基层治理和党风廉政建设等8个方面细化考核指标,每年度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一次绩效考核,一个任期内进行一次履职评价,切实扭转了过去“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被动局面。
在“用”字上出实招,激励担当作为。稳步提高村干部待遇,建立村干部“基本工作报酬+年度绩效奖”待遇保障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工作报酬已达3767元/月,年度绩效奖实行考核定等、差异化发放,全面激发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担当作为、创先争优的内生动力。同时,畅通晋升通道,健全落实从优秀村主干中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考录乡镇公务员和比选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的常态化工作机制。近年来,全县共有19名村主干通过选拔招考进入公务员队伍,其中有15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入乡镇领导班子,让有为者有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