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三个聚焦” 助推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

文章来源: 红星网  时间: 2022-05-20 16:15

《湖南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实施以来,衡东县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考核要把功夫下在平时的重要指示精神,抓实了公务员考核工作,激发了公务员队伍活力。

一、聚焦导向鲜明,在指标差异上“发力”。

紧扣考准考实要求,坚持“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根据单位职能工作总体任务和临时性工作任务,结合公务员类别、岗位职责以及不同阶段重点工作任务,科学设置每名公务员的考核指标。一是聚焦单位差异。指导设置共性考核内容,同时针对单位职能,设置差异考核指标。二是聚焦岗位差异。坚持以事识人,区分不同岗位、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干部考核评价内容,分层级、分工作岗位细化《平时考核周期评鉴表》,确保个性指标评价内容既符合工作实际,又有针对性和科学性,更能考实考准干部的“能”和“绩”。三是聚焦前后差异。在方案的实施过程中,针对单位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有所调整,综合考虑年初、年中、年末的工作重点,在考核内容设置上实行动态调整,做到了考核指标紧紧贴近工作需求。

二、聚焦精准高效,在评鉴方式上“创新”。

为了提高评鉴打分的可操作性,增强考核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根据不同工作岗位的职责特点,区分了不同的考核方式。一是“县直主管部门+乡镇党委”相结合的评鉴方式,按照公安派出所、财政所、司法所等派驻乡镇机构工作特点,派驻乡镇党委和县直主管部门共同进行评鉴打分,由县直主管部门评定考核结果。二是“量化+档次”相结合的评鉴方式,能够数量化的指标采取量化评分,不能量化的指标采取档次评价。三是“不同工作职能+不同考核主体”相结合的评鉴方式,例如,面向群众服务的工作职责,通过民主测评进行打分评鉴;面向上级或其他部门的工作职能,由政工人事部门对考核对象进行日常纪实,将县直各部门及镇领导交办任务和临时性工作完成情况客观记录和量化评分,进行跟踪问效。

三、聚焦正向激励,从结果运用上“推动”

注重平时考核结果的综合使用,在结果运用上做到“三个挂钩”:一是将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挂钩,年度考核时推荐优秀等次人选原则上优先考虑年度内平时考核“好”等次两次以上的公务员,平时考核“一般”及以下等次的原则上不得推荐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选。二是将平时考核与干部培养锻炼挂钩,优先安排平时考核实绩突出的同志。县公安局在平时考核被评为“好”等次的民警中,推荐1人出席市党代表、选派1人参与援疆工作。三是将平时考核与执纪问责挂钩,对平时考核结果未按时间要求进行备案或平时考核工作不落实、走过场的单位,在年度考核中降低优秀等次比例,负责该项工作的同志不得参与评优评先,并责令限期改正。对平时考核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以及考核结果为“一般”“较差”等次的,及时开展谈话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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