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多措并举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文章来源: 红星网  时间: 2022-08-15 18:20

连日来,湖南省卫健委派驻娄底市双峰县甘棠镇栖凤村工作队长曾雷波一直驻守在该村精制大米加工厂建设现场。总投资400万元、面积达1200平方米的全自动加工厂已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在驻村工作队的支持下,该村整体流转村民土地800亩,统一种植优质稻,其中100多亩生产生态无公害水稻,注册的“覃龙山大米”成功入驻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通过实行订单式生产,今年该村已销售大米70吨,实现集体经济收入20万元。再过半个月,该村25亩“黄金蜜梨”即将开摘,预计还可为集体增收8万元。

栖凤村的成功是双峰县多措并举持续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一个缩影。双峰县地处湖南中部,辖16个乡镇(街道)、524个村(社区),共90万人口,资源秉赋不佳,地理区位不优,村级集体经济起步较慢,至2021年底还有薄弱村212个。今年以来,双峰县按照湖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意见》要求,坚持党建引领,强化顶层设计,协调各方资源,采取务实举措,全力打响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攻坚战。截至7月底,该县已消除薄弱村57个,已有7个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0万元以上。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顶层设计。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的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从成员单位抽调25名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制订《双峰县加快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五年行动计划(2022-2026年)》,出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十村标杆、百村示范、全域提升”的工作目标。16个乡镇(街道)集中开展专题学习研讨,524个村(社区)逐村分析研判。县级领导包乡联村,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负责,驻村工作队全员下村,组织调查摸底、座谈讨论,形成“一村一策”发展方案。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班子成员带队逐一督促指导,县委督查室专项督导,层层压实责任,村村明确路径,形成发展合力。

建强战斗堡垒,提升发展能力。着眼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切实加强集体经济发展骨干力量建设。配好“领头雁”,推进能人治村。大力实施“领头雁”工程,注重从致富能手、农民合作社负责人、优秀民营企业家、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选拔优秀人才担任村书记,去年换届调整村书记144名,村村配备大专以上文化、35岁以下的年轻村干部。抓实换届“回头看”及时撤换不胜任不称职村书记15名。从市县机关事业单位选派优秀骨干16人到乡镇(街道)挂职副书记、副乡镇长,选派省市县科技特派员116人,为基层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培强“带头人”,提升履职能力。今年来共举办基层干部乡村振兴全员轮训班、集体经济发展示范班等班次8期,邀请省农业农村厅领导、先进地区专家和村书记作专题辅导3次,把优秀村书记外派全国十强县(市区)浏阳市委党校现场培训。开展“大比武”,增强实战本领。县乡两级定期开展乡镇党委书记乡村振兴擂台比武、村书记走村观摩交流活动。广泛开展村干部“助力乡村振兴,我为乡村代言”短视频宣传推介竞赛活动,第一期竞赛活动视频播放达486万次,奖励获奖村(社区)12个,全力打造杏子溪口、荷叶富托等5个乡村振兴示范片区。

强化政策支撑,拓宽发展路径。加大财政投入,强化示范带动。县财政安排3000万元贴息资金,符合条件的村集体经济项目鼓励开展“共享贷”,预计撬动银行贷款3亿元。加强部门配合,形成扶持合力。财政部门统筹涉农资金,加大精准投入,发挥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引领作用,近四年来共投入3200万元抓好64个扶持村项目实施。涉农部门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作为重要职责,每月一轮督查指导,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着力培育龙头企业,培育年产值过10亿元的农产品加工企业1家,新增市级龙头企业3家。发改、商务、税务、金融等部门严格落实优惠政策,提供优质服务,形成工作合力。鼓励有条件的村组建工程施工队、农业服务队、劳务公司等生产经营组织,明确单个投资在200万元以下的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优先由具备条件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施。整合工作力量,增强“造血”功能。所有薄弱村均由县乡党政领导联点帮扶,44名县级领导联系61个村,示范带动消薄攻坚。向脱贫村、示范村、重点村等派出省市县驻村帮扶工作队185个,开展“百企联百村”结对帮扶活动,确保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发挥村级主动作用,推动增收致富。在产业形态上,走一、二、三产业共同发展之路;在实现形式上,既可一村一策、多村一策,也可一村多策;在经营方式上,倡导自主经营、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积极探索资源开发型、股份合作型、服务增收型、项目带动型等新路子。该县最偏远的荷叶镇金凤村积极引导乡贤返乡开发种植罗汉果50亩,根据本地资源发展蜂蜜产业,组建了村级工程公司,集体经济年收入直奔20万元以上,带动了全村群众增收致富。

强化考评奖惩,严格督查问效。严格考核评议,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纳入绩效管理、乡村振兴和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正向激励,实行村干部“基本报酬+绩效考核+集体经济发展创收奖”薪酬制度,按照当年村级集体经济不超过20%的净利润提取奖励资金,用于发放“集体经济发展创收奖”。县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集体经济发展专项奖励基金,对取得突出发展成效的村给予奖励,每年表彰一批“兴村好支书”。注重督促问效,建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监测机制,对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下的村实行动态监测、按月调度、销号管理,对工作措施不力、账目弄虚作假、目标任务未完成的乡镇(街道)、村(社区)有关负责人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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