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建立“五项机制” 剑指干部作风

文章来源: 红星网  时间: 2022-10-27 18:22

近年来,衡东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产业发展、项目建设、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县域经济、社会治理等领域干部作风突出问题,紧扣清廉衡东建设,建立“五项机制”,激励约束广大干部锻造作风、提升能力。

建立健全四责协同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全县作风建设“一盘棋”,县委成立优化干部作风建设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担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专职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县委常委其他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县纪委监委,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全县各级各部门按照县委部署,积极构建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委监督责任等“四责协同”机制,形成抓作风建设的整体合力,推动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关于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办法(实行)》(衡办发〔2022〕12号),对照《办法》中明确的可以容错纠错“正面清单”8个方面的内容,旗帜鲜明地为实干者鼓劲、为改革者撑腰、为担当者担当,鼓励创新、表扬先进,允许试错、及时纠错、宽容失败。对予以容错减轻、从轻处理的干部,加强跟踪管理,进行回访,影响期满后、综合考评表现良好,符合条件,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不受影响。

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坚持“一案三查”“一问三责”,对在优化干部作风专项行动中发现的作风漂浮、纪律涣散、工作不实等问题,既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又问责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对工作落实不力的领导干部,查处一批、通报一批、调整一批。强化监督考核结果运用,将监督检查成果纳入清廉单元建设、年度绩效考核、党建工作考核、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考核重要内容,作为单位评先评优、个人晋级晋升的重要依据,防止“带病评优”“带病提拔”。

建立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坚持事业为上、人事相宜,以绩效考核为指挥棒,建立完善干事创业容错纠错、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党员干部创客先锋奖、年轻干部“墩苗”计划、机关干部交流等五项机制,开展一线工作大考察、重点工作大考核、干部作风大讲评、担当作为大激励等四大行动,在疫情防控、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改革创新、风险防范化解等重大任务中考察识别干部,将干部选用、职级并行、评先评优向基层一线、艰苦复杂环境、关键吃劲岗位倾斜。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突破“不到年龄不能下,不犯错误下不了”的传统思维,对照《规定》中明确的15条不适宜担任现职的红线,让不作为、不称职的干部该“下”的坚决“下”,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

建立健全宣传引导机制。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站以及“三微一端”等全媒体平台作用,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对优化干部作风进行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坚持正反结合,既曝光反面案例,强化警示教育,又宣传正面典型,积极开展先进模范评选活动,树立标杆,让广大干部学有榜样、行有示范、赶有目标。加强与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对接,及时推介我县优化干部作风中的好做法、好成效,不断提升衡东“辨识度”和“贡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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