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发挥职级晋升“杠杆作用”激活干部“一池春水”

文章来源: 红星网  时间: 2023-05-31 18:34

自新《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实施以来,宁远县切实加强顶层设计,准确把握政策要求,稳妥有序推进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持续激励广大公务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三个注重”树牢晋升导向。坚持重基层、重实干、重实绩的选人导向,坚决不搞论资排辈、不搞平衡照顾,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注重向基层一线倾斜。加大职级晋升向乡镇(街道)倾斜力度,对基层一线干部高看一眼、厚爱一分,让乡镇干部基层扎根“有劲头”,23名长期在乡镇(街道)工作的党政正职晋升四级调研员,66名表现突出的乡镇(街道)班子成员晋升一级至三级主任科员,9名退出领导岗位自愿留乡镇工作的干部晋升四级调研员。注重向艰苦岗位倾斜。全方位、近距离观察分析干部,多角度掌握干部德才表现,重点关注在急难险重任务中敢于负责、勇于担当、表现突出的干部,优先给予提拔使用和职级晋升。近三年来,对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重点项目建设、森林防火等一线338名干部晋升职级。注重向工作实绩倾斜。对工作成效明显、个人或负责的工作获得荣誉表彰的干部优先晋升职级,同时考虑绩效考核、干部年度考核等结果运用。近三年来,共对78名获得国家、省市级以上荣誉的干部,对18名获得省委脱贫攻坚“四个一批”的干部晋升职级,24名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的干部晋升职级。

“三个明确”规范制度运行。建立“1+4”制度体系,即一个总体实施方案,县委管理干部职级晋升原则及操作流程、晋升四级调研员及以上职级原则、晋升四级主任科员工作流程图、县管职级干部管理办法四个配套机制,以制度规范保障职级晋升有序推进。明确晋升原则。通过综合量化比选,坚持“两条腿”走路:一方面,鼓励创先争优,晋升职级人员要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任职资历等因素,坚持优中选优、择优晋升;另一方面,体现人文关怀,对已经退出领导班子、一贯表现好且即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同志给予考虑。明确操作程序。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分类别分职级细化操作程序。县委管理干部晋升,由县委组织实施。单位党委(党组)管理干部晋升一、二、三级主任科员,由县委委托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单位党委(党组)管理干部晋升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由单位党委(党组)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严格把关监督,制定晋升流程图,实行事前报批、事后备案,有效破解了单位党委(党组)因业务不熟导致程序不规范的问题。明确管理责任。出台《宁远县县管职级干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各单位党委(党组)为直接责任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县管职级干部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要求各单位根据职级干部的能力素质、个性特长,合理安排工作,搭建作用发挥平台;明确管理考核,严格执行考勤、请销假等制度,工作表现与年度考核、职级晋升等挂钩。目前全县135名职级干部牵头负责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巡察等工作,55名担任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长或队员。2022年,宁远县在全市率先对3名职级干部晋升二级调研员。

“三个坚持”发挥激励作用。坚持系统综合施策,充分发挥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激励作用,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坚持统分结合。全县职数管理一盘棋,把县级统筹职数与单位核定职数有机结合,有效防止职数“贫富不均”。针对部分县直单位因机构改革单位合并等原因,造成人员套转后超职数,单位人员无职数可晋升的情况,探索设立职数“周转池”,划定职数统筹单位使用,畅通晋升渠道,形成单位职级晋升的良性循环。坚持结构优化。把干部队伍建设和职级晋升统筹考虑、一体推进,对年龄偏大、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鼓励其晋升职级后,退出领导岗位,腾出领导职数。近三年来,46名50岁以上干部退出领导岗位转任职级,大力选拔优秀年轻干部进入领导班子,优化了班子结构。坚持关心关爱。对长期踏实干事、默默奉献、反响较好的即将退休的老同志在职级晋升方面予以倾斜照顾,同时在晋升考察中重点了解老同志的到岗履职情况,既体现组织的关怀与温暖,又避免出现“熬资历”的现象。近三年,对108名距退休不足两年且一贯表现好的干部给予职级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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