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四项举措”筑牢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防线

文章来源: 红星网  时间: 2024-02-04 17:54

近年来,永兴县全面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要求,规范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工作,通过登记备案、证照管理、审查审批、监督检查等四项举措,筑牢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防线。

打牢登记备案“基础”不落一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全县所有领导干部作为备案对象进行登记备案,建立登记备案干部管理台账。对新列入的人员,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完成登记备案工作;对因退休、调离、提拔等不再属于登记备案范围,及时进行撤销备案。同时,定期组织将登记备案干部管理台账与领导干部名册进行梳理核对,查看是否有漏备案人员,全面做好更新维护,确保台账真实、有效、完整,做到登记备案人员应备尽备、不落一人。目前全县登记备案在册领导干部1545人。

抓住证件管理“重点”不差一本。结合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人员“一人多证”专项清理,在全县开展因私出国(境)专项整治,积极与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对接,查询全县登记备案领导干部持有因私出国(境)证照情况,全面摸清底数。督促领导干部将所持有因私出国(境)证照交由组织部干部监督室集中统一保管,建立管理台账,明确专人负责,实行专柜保管。坚持动态管理,定期进行清理,对于过期的证照及已进行撤销备案领导干部证照,做好移交工作;对于新纳入人员,且持有证照,及时收集集中管理。目前台账明、底数清,共管理有效期内因私出国(境)证照267本。

把握审核审批“关键”不漏环节。制定规范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具体办法,对审批程序、申请条件、登记备案、证照管理、纪律要求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建立健全审核把关长效机制。在日常审批过程中,严格审核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事由,除因参加子女毕业典礼、子女婚育、探望在国(境)处定居或工作的真系亲属、因病就医、继承财产等“四种”特殊情况外,其他情况一般不予审批。从严把住关口,严格审批手续,按照本人申请、单位初核、组织部复核、领导签批等程序,结合纪检监察、公安、保密、国安等部门意见情况,决定是否同意申请,近年来,从严审批8人次。

用好监督检查“手段”不留情面。强化风险防范意识,督促责任落实,会同县公安局等单位不定期对因私出国(境)证件集中管理、审批管理等情况进行抽查,对执行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规定不严格、违规审批或履行审批职责不力、证件管理不规范,向相关单位党委(党组)下发办函,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对私自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未经审批擅自出国(境)、私自变更行程和时间等情况的且不能说明原因的,视情形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近年来,向11个单位党委(党组)下达了交办函,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问责处理19人,提醒谈话53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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