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出台为村级组织减负赋能九条措施持续为村干部减负松绑、赋能增效

文章来源: 红星云  时间: 2024-04-08 13:26

张家界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把为村干部减负作为基层减负的突破口,出台《张家界市为村级组织减负赋能九条措施》,在“减负”“赋能”两个关键上发力,让村级组织充分体现群众自治职能,让村(社区)干部有更多时间精力和更强服务能力谋实事、干实事。

一、不得随意开会发文。市直和区县直部门的会议,未经同级党委政府同意不得要求村(社区)干部参加。乡镇(街道)需村(社区)干部参加的会议,要整合内容、以“多会合一”方式统筹召开,原则上每月不得超过2次。乡镇(街道)对上级文件要分类整理,将涉及村级组织的工作内容条目式下发。

二、严格控制报表材料。不得擅自要求提供表格和材料。不得出现“朝发夕要”情况。不得强推任何APP和应用系统。督检考不得将发文开会、APP下载打卡、建台账留资料等作为评价标准,不得要求做书面汇报。对上级调度的数据材料应统筹安排落实。

三、精简规范机制牌子。不得要求成立相关领导小组、工作专班等临时性机构。不得超出村级组织挂牌指导目录加挂机构牌子。不得擅自要求制作展板、悬挂横幅标语、制度上墙。

四、压缩督查检查考核。实行对村级组织督检考准入制度,未经审批不得开展。2024年市、县、乡三级纳入绩效考核需要村级组织落实的指标压减30%以上,不得对绩效考核指标再细化制定考核方案。不得变相将日常调研指导变成督查检查考核。不得频繁、反复调度同一项工作。绩效考核现场核查由绩效考核办统一组织。

五、全面推行村级事务清单管理。完善村级组织自治工作事务、协助工作事务、减负工作事项、证明事项四张清单,建立准入制度。超出村级事务清单的,不得由村级组织承担,不得随意以属地管理为由追究村(社区)干部责任。

六、禁止摊派工作任务指标。对协助工作事务,村级组织只负责协调联络、组织动员、宣传教育、诉求反映等辅助性工作。不得向村级组织摊派招商引资、税费征收、经济创收、商业保险、报刊订阅(不含党报党刊)等任务指标。

七、构建平台强化数字赋能。2024年底前区县层面建成数据共享平台,推动各类基础数据互通共享,实现基层数据一网集成、一网填报。推动政务服务平台向基层延伸,实现办理事项一网通办、一网通管。

八、持续提升经费保障力度。逐步提高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和村(社区)干部待遇。全面落实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分红制度。需村级组织协助办理的工作事务,相关部门必须足额保障工作经费。

九、拓宽关爱村(社区)干部渠道。乡镇(街道)班子成员与村(社区)干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谈心谈话。乡镇(街道)联村(社区)干部每月不少于1周参与处理村级事务。建立村(社区)干部定期体检制度。每年定向从村(社区)干部中招录公务员和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每5年开展2次“五方面人员”比选择优选拔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入乡镇领导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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