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健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变动交接制度。长沙县针对过往交接内容不够全面、效果难以保证、工作缺少闭环等问题,探索制定了《县委管理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变动交接操作办法(试行)》,通过明确“四张清单”,履行“四项程序”,强化“四套机制”,着力推动领导干部变动交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明确“四张清单”,确保交接事项不遗漏。按照交接事项与工作职责对等原则,紧扣主要负责人“关键群体”,紧盯人、财、物、事“关键环节”,明确领导干部离任后必须交接重点工作清单、队伍建设清单、经济责任清单、其他清单4本“任期账”19个事项,引导离任者把任职期间主要工作思路、工作目标及进展情况、任期内重大决策及执行情况,以及巡视巡察、经济审计、调研发现的突出问题、长期未解决的信访事项、社会关注度高的事件讲清楚、说明白。截至目前,通过领导干部变动交接共计梳理出300余项事关全县发展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工作,确保了干部人事调整过程中各方面工作平稳过渡、有序衔接。
规范“四项程序”,确保交接环节不断档。明确“下发通知、填写清单、办理手续和登记备案”4项变动交接规范化流程;明确由组织部门负责,在干部人事调整后结合任前谈话等第一时间发出《变动交接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交接工作;明确交接过程中的权责关系,单位党委(党组)负责指导督促、单位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负责人负责监督实施,确保离任干部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全面完整地填写交接清单并按期完成交接工作,签订的交接清单还需同步报分管县领导及县委组织部备案审核。截至目前,对未按规定要求办理交接手续、隐瞒重要事项等情形,下发整改通知56次,全部限期督促整改到位,实现了程序零差错、交接零延时、事项零遗漏。
建立“四套机制”,确保交接责任不落空。构建“前置核查、督查督办、责任追究、跟踪问效”全链条责任体系,对交接内容涉及组织、人事、财经、工程建设等重要事项的,要求单位党组织主动提请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前置审核;明确由县委组织部牵头,联合县纪委监委、财政、审计、信访等部门对交接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交接不清的限期整改到位;压实离任者和接任者双方交接职责,对交接不清、手续不全、履职不力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将交接清单中所涉及的重大事项纳入日常调研、政治素质考察、年度考核重要内容,落实情况作为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等重要参考。截至目前,全县已有15名单位主要负责人完成交接工作,并探索延伸至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骨干、村(社区)书记等群体办理变动交接63人次,确保领导干部交清“家底”、理清“旧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