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增强领导干部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近年来,株洲市荷塘区坚持抓细抓实登记备案、证照管理、审核审批、跟踪管理等重点工作,切实筑牢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防线。
坚持应备尽备“全覆盖”。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区管干部、职级公务员(含离退休)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明确备案范围,抓好荷塘区领导干部“第一时间”备案工作。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信息库,坚持“提拔一批备案一批、调整一批变更一批、退休一批撤销一批”,积极与市人境管理部门协调联动,及时完成撤销备案工作,定期开展自查清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目前,全区登记备案852人,实现区管干部、职级公务员证照登记备案“全覆盖”。
坚持应收尽收“零持有”。强化源头管理,研究制定《荷塘区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制度》,规范证件管理流程,明确首次证件收缴时限,建立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台账,安排专人负责,抓实备案人员出国(境)证件收缴工作。优化动态管理,区委组织部和各单位对已审批出国(境)干部开展“双重”督促,要求干部及时报告归国时间,并于归国5个工作日内交还证件,及时清退归还调出(离)荷塘区干部、已满退休年限干部出国(境)证件,规范干部出国(境)证件动态收缴管理。抓好核查管理,加强与市人境管理部门沟通联系,每季度核查全区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持有和办理情况,核对。目前,集中保管证件772本,做到证件个人“零持有”。
坚持应审尽审“无疏漏”。建立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制度,严把审批关口,有效防止干部违规因私出国(境)行为发生。严格实行单位初审、区纪委监委二审、区委组织部三审机制,坚持做到“六个不批”,因私出国(境)文件规定情形外的不批、申请材料不齐或无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的不批、无纪委监委审批意见的不批、法律规定不准出国(境)的人员不批和存在多次违规出国(境)情形的不批。
坚持应处尽处“零容忍”。进一步加大对领导干部出国(境)监督力度,对未经审批或未按审批要求因私出国(境)、擅自变更行程、逾期滞留等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严肃处理当事人、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全面梳理近年来有关典型案例,加强正面引导和警示教育,督促领导干部不断提升纪律意识,自觉遵守因私出国(境)管理有关规定。不定期督查抽查各单位一般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集中保管情况、备案情况,对一般干部出国(境)管理情况不佳的单位出具整改督办函,要求单位及时整改,确保制度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