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醴陵市把党费管理作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抓手,严格落实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相关规定,通过日常指导、面上统筹、立体监督,确保党费收缴“不打折”、党费使用“不偏航”、党费管理“不缺位”,切实维护党费工作的政治性和严肃性。
日常指导到位,确保党费收缴“不打折”。全覆盖摸底。依托党员管理系统,通过党支部直统、电话询问、入户走访等方式,摸清全市47560名党员底数,分级分类建立行动不便党员、流动党员、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党员、离退休干部党员台账,及时更新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常态化核查。建立“党支部核定、党委(总支)复核、组织部抽查”三级联动机制,每年对照各党委(党工委)上报1月份工资表,根据党员人员类别、工作性质、收入情况等,逐人核算应交纳党费工资基数、交纳比例和具体数额,确保全市党员按规定按比例足额交纳党费。针对性指导。坚持常态化抓党费收缴和使用管理工作,依托业务培训、组织委员例会等途径,全面讲解党费收缴和党建经费使用要求,安排专人,每季度开展一轮党费收缴情况自查,逐个支部核查情况,实现1879个党支部全覆盖,确保所有党员按时足额缴纳到位。
面上统筹到位,确保党费使用“不偏航”。有的放矢拨。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盈余”的原则,一定程度上向农村、街道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做到公开透明。2024年,下拨100万元党费用于防汛救灾,下拨163万元党费用于走访慰问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真正将党组织关心关怀落到实处。严格范围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规定》等文件要求,严格按照党费的“五大用途”“六项具体项目”使用,最大限度地发挥党费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基层组织阵地、加大党员培训力度、改善贫困党员生活条件等方面的作用。依法依规管。严格执行党费申报审批制度,每一笔党费的使用,必须经部务会集体研究讨论决定。票据和单据严格按照审批权限经有关领导同志和经手人签字,并标明用途,确保审批合法合规。同时,建好党费使用工作台账,确保每一笔资金都经得起检验。
立体监督到位,确保党费管理“不缺位”。坚持专人专管。明确各基层党组织负责同志为党费收缴和管理第一责任人、支部组织委员为具体负责人,专职抓好管理、登记和上缴,严格落实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先培训、后上岗要求,市级层面组织党务工作者每年开展1次党务知识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坚持常抓常管。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每年在党员大会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上,向大会报告(或书面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党员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要求各基层党组织每年向党员公布1次党费收缴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坚持严抓严管。基层党组织在每年11月向市委组织部报送党费使用情况报告,市委组织部不定期对基层党组织党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适时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党费的申报、审批、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责令基层党组织限期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