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溆浦县司法局牢牢把握“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服务不缺位”的新时代“枫桥经验”核心要求,聚焦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前端化解、闭环管控,积极推行“党委领导、部门指导、村社主导”的基层治理工作机制,通过党建引领“三责”联动发力,不断推进矛盾纠纷治理法治化、制度化、常态化,实现基层治理从矛盾“易发多发”向“平安善治”转变。
自2025年以来,全县因矛盾纠纷处置不当或不及时引发的刑事案件为“0”。矛盾纠纷总量从2024年的6560件下降至当前的3463件、化解率从2024年的96.7%提升至当前的98.6%,基层矛盾治理呈现“降量、提质、增效”良好态势。2025年,溆浦县持续获评省市“平安建设先进县”;新时代“枫桥经验溆浦实践”被《法治时代》杂志刊发推介;《党建引领“三治融合”,村民善治一方自宁》和《融法润情家事、纠俗正风促善治》先后获评全国法治乡村创建创新案例;2026年以来发表的22篇关于基层治理文章被《湖南日报》《法治时代》等主流媒体刊发推介,相关工作在省、市司法行政会议上作典型发言2次。
聚焦高位统筹,压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
溆浦县司法局主动协助县委政法委建立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定期研判、定期化解、定期回访、定期移送”五项工作机制,规范全县矛盾纠纷治理流程,固化层级研判制度,有效推动矛盾纠纷治理从“被动处置”向“主动防控”转变,形成上下贯通、权责清晰、闭环运行的治理格局。一是健全常态化研判机制。县委政法委每月组织乡镇、县直政法单位开展形势研判,各乡镇每周召开村级党组织书记、乡镇直属职能部门研判会议,做到隐患早发现、风险早预警、问题早处置,牢牢把控基层治理主动权。二是强化绩效考核刚性约束。积极配合县委组织部细化平安建设考核内容纳入年度绩效指标,突出矛盾纠纷治理考核权重,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人员管控、风险隐患处置等工作纳入常态化考评,层层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形成全县上下齐抓共管、常抓不懈的治理态势。三是做实法治督察靶向督导。将乡镇、县直单位矛盾纠纷预防化解、隐患排查、责任落实、制度执行等情况纳入年度法治督察重点内容,坚持以督促改,推动各级党组织靠前指挥、主动作为,切实把治理责任落到基层末梢。四是深化普法依法治理一体推进。依托县委依法治县办,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宣传嵌入行政执法全过程,坚持治理与治源并重、治标与治本同步,从源头上减少矛盾增量、化解矛盾存量。
聚焦专业赋能,压实司法行政“指导责任”
近年来,溆浦县司法局立足主责主业,建督并举,筑牢矛盾化解“第一道防线”。一是基层司法所前沿阵地建设不断夯实。至2025年底,全县25个乡镇司法所全面解决业务用房、办公设备保障问题,各所工作人员均达到3人以上。常态化开展司法所长政治教育、业务培训,处置复杂矛盾、驾驭复杂局面的专业素质持续提升。二是建强专业调解队伍。择优遴选党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深调解员、司法行政干部,纳入县级调解人才专家库,打造专业化、复合型调解力量。目前,建成县级调解专家30名、乡镇调解专家75名,有效保障了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高质量化解。三是常态开展练兵提能。坚持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依托党支部“三会一课”常态化开展调解业务培训,每年固定举办两期乡镇调解员专题培训;持续开展骨干轮训、技能比武,年均选派10人次司法所长参加省市轮训、8人次参与省市业务技能竞赛,全面提升基层调解专业化水平。2022年以来,每年均有业务骨干被省司法厅评为“业务能手”,其中,2025年,党组成员、副局长易曜获评“全省社区矫正技能比武二等奖”、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周雄伟获评“全省法律援助业务标兵”。四是严把法治治理标准。坚持法治思维贯穿矛盾纠纷治理全过程,局主要领导带头深耕法治业务,全局法治业务股室党员占比88%以上、法律职业资格持证率93%以上。将法治赋能成效纳入年度刚性考核指标,以专业化法治力量保障矛盾纠纷依法、规范、稳妥处置。2026年3月,行政复议调解前置和行政执法案件集中评审先后机制全面启动,深受社会各界好评。
聚焦末梢落地,压实村级组织“执行责任”
坚持治理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关口前移,全面激活村级治理末梢,实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一是建强村级治理队伍。联合纪检监察、组织、民政等部门从严开展村(社区)“两委”干部联审,优选政治过硬、公道正派、热心服务、善于调解的优秀党员充实村级治理队伍。2025年村(社区)换届后,全县412个村(社区)配备人民调解员2060名,党员占比75%、中专以上学历占比73%,村党支部书记100%兼任调解主任,实现村级调解组织全覆盖。二是提升村级治理能力。25个乡镇司法所联动村党支部,将调解员政治学习、业务培训纳入党员常态化教育和“三会一课”内容,明确各乡镇每年开展村级调解员集中培训8至12天,并纳入法治督察重点内容,持续提升基层一线矛盾处置能力。2026年以来的3463起矛盾纠纷,村(社区)调处化解3116起,占总量的89%。三是健全村级闭环机制。在县级五项机制基础上,细化村级实操流程。落实集体研究机制:村党支部每季度统筹部署矛盾治理工作,每周常态化排查隐患,逐案研究处置措施、完善工作台账、每月动态更新。落实疑难问题闭环管控:重大复杂矛盾实行专人专管、全程跟进,调解成功的案件跟踪回访不少于3个月,严防矛盾反弹;调解未果的案件分类引导诉讼、仲裁或移送公安等部门依法处置,坚决杜绝矛盾升级激化。落实以案释法机制:依托村团支部、妇联、老年协会等基层组织,适度宣传人民调解典型案例,做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稳定一方”,以个案治理带动基层法治意识整体提升。
实践证明,基层矛盾纠纷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基础性工程,溆浦县司法局紧扣党建引领根本,通过压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依托司法行政依法治理,实现矛盾化解从“经验调解”向“法治调解、专业调解”转变;通过建好建强村级党组织、完善村级机制、抓实前端处置,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隐患消除在萌芽,持续夯实共建共治共享基层治理新格局,推动基层治理持续由“激”转“和”,由稳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