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心、放心,不冷、不冷。”寒风劲吹、冬雨袭人,1月3日,笔者来到花垣县长乐乡中心敬老院,把一双皮鞋和一件大衣送到五保老人张明万的手中,可他却一个劲地推却,老人的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该县民政局切实履行改善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基本职责,使该县贫弱群体基本实现了“应助尽助”。
2011年,花垣县健全和完善了城乡低保工作运行机制,落实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为全县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救助对象7584户21544人共落实最低生活保障资金4071.438万元,切实保障了特困群体的基本生活;巩固五保集中供养成果,健全乡镇中心敬老院集中供养救助机制,着力扩大五保集中供养面,共为全县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供养对象2012人落实供养经费530余万元;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力度,扩大医疗救助覆盖范围,为低保、五保、“三无”对象及重点优抚对象实行“一站式”结算服务,并且提高救助比例,至2012年12月上旬,已对符合救助条件的32102人实施了救助,共发放救助资金445.3万元;狠抓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争取资金960万元,完成1364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超计划184户;加强救灾救济工作,妥善安排冬令和春荒期间灾民基本生活,全县共下拨救灾救济资金225万元,救济棉被650床,救济衣物2.1万件,为258名精减退职老职工每人每月发放50元生活救济,为510余名90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的保健金,为500名流浪乞讨人员发放救助资金近10万元;落实优抚政策,发放各项优抚资金600余万元。
各种社会救助举措和扶助资金的落实,为该县贫弱群体实现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病有所医、难有所帮打下了坚实基础,深得社会群众广泛赞赏。该县长乐乡跃马村会计吴德清说:“是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使我们村民实现了住有所居的愿望,我们感谢党、感谢政府。”